貸款條件
(一)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證;
2.申請貸款時,本市戶籍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1年(含)以上,非本市戶籍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2年(含)以上;
3.具備房屋所在地房地產(chǎn)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xié)議,并能辦理抵押或保證擔保手續(xù);
4.已按規(guī)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yōu)先用于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不予貸款情形:
1.建筑結(jié)構(gòu)為磚木結(jié)構(gòu)、混合結(jié)構(gòu);
2.用途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
3.已使用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限制貸款情形:
1.以欺騙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存儲余額的職工,全額退款5年后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提供虛假資料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公積金中心將保留不良誠信記錄5年,期間不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3.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住房貸款逾期6期(含)以上,貸款結(jié)清5年后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4.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貸記卡累計逾期6期(含)以上的,還清逾期金額2年后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貸記卡狀態(tài)為呆賬、凍結(jié)或止付的,注銷卡后(以個人信用報告更新為準)方可辦理公積金貸款。
6.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商用房貸款、消費貸款、助學貸款或任意種類貸款累計逾期6期(含)以上的,貸款結(jié)清5年后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7.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貸款被劃分為關(guān)注、次級、可疑或損失類的,貸款狀態(tài)正常后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8.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有“正在執(zhí)行中”的法院強制執(zhí)行記錄的,執(zhí)行期間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9.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或經(jīng)其他途徑證實存在其他嚴重失信行為的。
貸款材料
(一) 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表(遞交申請資料時填寫);(原件)
(二) 居民身份證以及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帶原件并留2份復印件)
(三) 婚姻情況證明;(帶原件并留2份復印件)
(四) 購房合同、首期購房發(fā)票(一手樓)、首期收據(jù)和轉(zhuǎn)賬憑證(二手樓申請放款前提供);(帶原件并留2份復印件)
(五) 供樓賬戶(借款人提供的供樓賬號必須是用18位身份證開立的本地銀行賬號)和收款賬戶(收款人提供的供樓賬號必須是用18位身份證開立的本地銀行賬號),為保證正常還款,建議均使用一類賬戶;(帶原件并留2份復印件)
(六) 房屋產(chǎn)權(quán)證(二手樓提供)
(七) 房屋評估報告(二手樓提供)
(八) 《個人名下房地產(chǎn)登記情況查詢證明》;(原件)
(九) 個人信用報告(由貸款受理網(wǎng)點查詢打印);(原件)
(十) 承辦銀行要求的其它證件、資料。(帶原件并留2份復印件)
貸款額度利率
(一)職工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準:
1.不高于按照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 賬戶余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shù)
2.不高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一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為每個申請人的貸款額度之和,最高額度為100萬元。
3.不高于參照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確定的貸款額度
(1)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含商業(yè)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貸款,下同)記錄的,因購買普通商品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繼續(xù)執(zhí)行購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規(guī)定,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2)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已結(jié)清住房貸款記錄的,因購買普通商品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3)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且無住房貸款記錄的,或擁有1套住房且貸款已還清的,因購買普通商品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4)家庭有1筆未結(jié)清住房貸款記錄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5)家庭凡購買非普通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購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無未結(jié)清住房貸款記錄的,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或有1筆未結(jié)清住房貸款記錄的,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貸款。
(7)繼續(xù)暫停發(fā)放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積金貸款。
(二)家庭購房套數(shù)認定標準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購房套數(shù)實行“認房”又“認貸”的標準。
“認房”以房管局檔案館查冊的《個人名下房地產(chǎn)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以下簡稱《證明》)為認定標準。未注銷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鋪、車位)納入家庭已購房套數(shù)計算范圍。
“認貸”以人行征信系統(tǒng)查到的《個人信用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為認定標準。未結(jié)清貸款的居住住房納入家庭已購房套數(shù)計算范圍。
2.《報告》上記載未結(jié)清貸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資料證明。如果購房地址與《證明》一致,視為1套計算。
3.非夫妻關(guān)系的購房人家庭已購房套數(shù),以購房人中購房套數(shù)最多的作為計算起點。
4.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證明》及《報告》。
5.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經(jīng)濟適用房、限價房、宅基地、集體土地所有權(quán)住房等查房產(chǎn)情況顯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納入家庭住房套數(shù)計算范圍。
貸款期限:
1.一手樓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二手樓貸款期限不得超過20年,貸款期限與樓齡之和不得超過40年。
2.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退休年齡后5年。退休年齡一般按照男性60歲,女性55歲計算。
3.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以貸款期限最長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