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贛州市住房公積金當年提取額19.55億元,同比增長47.57%;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49.89%,比上年同期增加9.98個百分點。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贛州市住房公積金2017年年度報告吧!
贛州市住房公積金2017年年度報告
根據(jù)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guī)定,經(jīng)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xiàn)將贛州市住房公積金2017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5名委員,2017年召開1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zhí)行情況》、《贛州市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審議決策,主要包括《關于確定2017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及繳存基數(shù)的請示》、《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和“公轉商”貼息貸款有關事項的請示》等。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于市政府、由市財政局代管不以營利為目的副縣級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設6個科室,18個辦事處。從業(yè)人員192人,其中,在編121人,非在編71人。
二、業(yè)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17年,實繳單位7355家,新開戶單位680家,凈增單位1035家;實繳職工32.41萬人,新開戶職工0.84萬人;當年繳存額39.19億元,同比增長18.03%。
截至2017年底,繳存總額200.05億元,繳存余額135.3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4.36%、16.97%。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的銀行5家。
(二)提。2017年,當年提取額19.55億元,同比增長47.57%;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49.89%,比上年同期增加9.98個百分點。
截至2017年底,提取總額64.67億元,同比增長43.33%。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其中,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6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50萬元。
2017年,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1.35萬筆57.9億元,同比分別降低9%、0.71%。
2017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12.77億元。
截至2017年底,累計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11.4萬筆217.62億元,貸款余額163.2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2.98%、36.26%、38.22%。個人住房貸款率為120.6%,比上年同期增加18.54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的銀行5家。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本市無住房公積金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四)購買國債:2017年,兌付國債0.26億元,國債余額0.05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0.26億元。
(五)融資:2017年,當年融資額27.6億元,當年歸還5.98億元。
截至2017年底,融資總額44.4億元,融資余額38.02億元。
(六)資金存儲:截至2017年底,住房公積金存款額10.02億元。其中,活期5.93億元,1年以上定期4.09億元。
(七)其他:截至2017年底,資金運用率120.63%,比上年同期增加18.30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shù)據(jù)
(一)業(yè)務收入:2017年,業(yè)務收入51371.04萬元,同比增長26.9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895.59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45555.82萬元,國債利息收入130.61萬元,其他收入1789.02萬元。
(二)業(yè)務支出:2017年,業(yè)務支出33132.05萬元,同比增長166.71%。其中,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18430.85萬元,委托貸款手續(xù)費支出2200.11萬元,其他支出12501.09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18238.99萬元,同比降低34.95%。增值收益率1.45%,比上年同期減少1.22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4513.96萬元,提取管理費用2944.15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0780.88萬元。
2017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2944.15萬元。上繳財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5182.82萬元。
截至2017年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16326.43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63125.86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7年,管理費用支出2550.11萬元,同比降低23.21%。其中,人員經(jīng)費1931.31萬元,公用經(jīng)費432.9萬元,專項經(jīng)費185.9萬元。
四、資產(chǎn)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截至2017年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43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03‰。
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1%提取。當年未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16326.43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1%,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26%。
(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本市無住房公積金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三)歷史遺留風險資產(chǎn):截至2017年底,我市不存在歷史遺留風險資產(chǎn)。
五、社會經(jīng)濟效益
(一)繳存業(yè)務:2017年,實繳單位數(shù)、實繳職工人數(shù)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16.38%、0.77%和18.03%。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占70.37%,國有企業(yè)占4.45%,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占1.02%,外商投資企業(yè)占1.16%,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占9.63%,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3.37%。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占66.65%,國有企業(yè)占7.96%,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占1.26%,外商投資企業(yè)占2.82%,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占14.61%,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占6.7%。
繳存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63.72%,中等收入群體占35.5%,高收入群體占0.78%。
(二)提取業(yè)務:2017年,提取住房公積金29.11萬筆,提取金額19.55億元。
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73.08%(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60.55%,租賃住房占0.63%);非住房消費提取占26.92%(離休和退休提取占20.13%,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96%,其他占5.83%)。
(三)貸款業(yè)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7年,支持職工購建房172.2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20.36%,比上年同期減少4.34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jié)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152677.32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shù)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0.49%,90-144(含)平方米占78.33%,144平方米以上占11.18%;新房占83.22%,二手房占16.78%。
職工貸款筆數(shù)中,單職工申請貸款占20.1%,雙職工申請貸款占79.9%。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59.8%,中等收入群體占39.51%,高收入群體占0.69%。
2.異地貸款:2017年,發(fā)放異地貸款263筆11723.1萬元。
截至2017年底,發(fā)放異地貸款總額16340.8萬元,異地貸款余額15656.8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17年,我市未開展公轉商貼息貸款。
4.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2017年,我市未開展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四)住房貢獻率:2017年,個人住房貸款發(fā)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fā)放額、項目貸款發(fā)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84.22%,比上年同期減少18.49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zhí)行情況
1.當年繳存基數(shù)限額及確定方法:
(1)繳存住房公積金應按月工資總額為繳存基數(shù)(月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tǒng)計部門規(guī)定的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核實),但最高不超過本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繳存基數(shù)按2015年確定的標準執(zhí)行(按照本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中心城區(qū)(含南康區(qū))月繳存基數(shù)上限為13977元,下限為2468元,月繳存額上限為3354(含單位、個人兩部門,下同),下限為246元;其它各縣(市)月繳存基數(shù)上限為11964元,下限為1910元,月繳存額上限為2872元,下限為192元。
(2)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shù),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3)我市轄區(qū)內的中央、省屬駐市單位,按我市規(guī)定執(zhí)行。
2.當年繳存比例:
我市行政、事業(yè)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按單位和個人各為12%執(zhí)行,其它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根據(jù)單位實際情況仍按單位和個人各為5%至12%。
3.當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情況。
2017年12月,職工在贛州市中心城區(qū)范圍內(含南康區(qū))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每戶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調整為50萬元;在縣(市)范圍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每戶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調整為40萬元。
4.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zhí)行情況。
2017年,我市調整了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和職工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并對個人征信報告的逾期限制進行了重新認定。對職工以購(建)房名義提取了住房公積金的或提前一次性還清住房貸款提取了住房公積金的(按月提取或按年提取除外),兩年內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暫停辦理“商轉公”貸款業(yè)務和停止辦理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及取消“父母以未婚子女名義購(建)房或未婚子女以父母名義購(建)房均可申請貸款或分別申請貸款”的政策規(guī)定。
(二)服務改進情況
利用12329服務熱線電話讓職工了解有關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guī)、業(yè)務辦理程序,答疑解惑,進一步方便了繳存職工了解公積金政策。2017年,全年12329熱線總的呼入人次數(shù)共計27422次,日均解答60多次,接通率達96%以上,滿意度100%。通過“96333專網(wǎng)”辦理信訪及其他信訪件反映的問題,共計20件。
(三)其他需要披露的情況
2017年全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持續(xù)保持在100%以上,為了縮短貸款人輪候時間,防范流動資金兌付風險,經(jīng)管委會批準,我中心向銀行信用貸款27.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