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和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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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州民政局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等。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fā)證)流程執(zhí)行。

一、達州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一、離婚協(xié)議書

協(xié)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二、結婚證

由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

三、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有效身份證、戶口本

二、達州民政局離婚辦理流程

一、申請

就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應當訂立書面離婚協(xié)議,持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構提出申請,并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二、受理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后。發(fā)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

三、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構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申請撤回離婚登記。同時,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四、審查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持規(guī)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審查。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

五、登記

婚姻登記機構對符合離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fā)離婚證。

三、達州民政局離婚登記辦理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雙方當事人持有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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