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女孩8萬報班未進目標校 家長訴機構欺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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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讓女兒在“小升初”中進入北大附中、清華附中或人大附中,倪先生花費8萬余元為女兒貝貝(化名)報名參加某培訓機構的集團班,但最終女兒沒有進入上述三所學校,倪先生以虛假宣傳為由將培訓機構訴至法院,要求退還學費并賠償損失。

昨日,該案在海淀法院開庭審理。

為上名校報8萬元課程

倪先生訴稱,1月25日,他與北京貝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簽訂了《學員咨詢及能力達標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經過相關的評估和測評,貝洛公司認為貝貝經過該公司設計的不超過592小時的能力達標服務,能夠具備升入北京市一類中學及班級的能力,目標學校及班級包括但不限于北大附中、清華附中、中國人民大學(微博)附屬中學。在協(xié)議有效期內,如果貝貝未能進入到目標學校,則貝洛公司退還倪先生100%能力達標服務費。

雙方簽訂上述協(xié)議后,倪先生向該公司交納了協(xié)議約定服務費88300元,貝貝也參加了被告組織的相關課外培訓。在2015年北京市小升初中,貝貝通過舞蹈專業(yè)特長生考試,被北京市十一學校錄取。

家長訴培訓機構欺詐

倪先生通過工商登記信息,查詢到貝洛學校的經營范圍為教育咨詢,不包括教育培訓,沒有辦學許可證。但貝洛公司在招生宣傳中稱只要報其集團班即可100%進入名校,通過宣講會及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大量虛假宣傳,誤導他相信其具有較高的教育水平和招生渠道。實際上,貝洛公司并未取得辦學許可證,該公司隱瞞事實,行為構成欺詐。

倪先生表示,他為女兒選定的理想學校的目標是北大、清華和人大三所附中。貝貝未進入約定的目標學校,而且其以舞蹈特長生的方式升學,與雙方協(xié)議中約定的服務無任何關聯(lián)。因此起訴貝洛公司退還服務費用88300元,支付利息損失8388元以及賠償款88300元,合計184988元。

培訓學校稱目標已實現(xiàn)

貝洛公司答辯稱,倪先生所述不屬實。雙方簽訂的協(xié)議目標學校包括十一學校,最終貝貝進入十一學校,雙方簽訂的協(xié)議目標已完成,公司履行了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存在欺詐,因此不同意倪先生的訴訟請求。

貝洛公司在法庭上出具證據(jù)顯示,該公司與其他單位有培訓協(xié)議。該公司提供教育咨詢,西城區(qū)的一家培訓學校提供培訓,課程安排也由該培訓學校安排,而該培訓學校是具有辦學許可證的。

學校還表示,倪先生還曾感謝過該校幫助提供參加考試機會。對此,學校向法庭遞交了當時倪先生的感謝短信。

據(jù)了解,雙方簽訂的協(xié)議上,在目標學校方面,對北大、清華和人大的附中都進行了重點標注,協(xié)議中也提到了十一學校,但未與上述三所學校放在一起進行標注。

該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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