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讓論》是明代文學家方孝孺的創(chuàng)作的一篇論史散文。文章標新立異,從傳統(tǒng)儒家思想出發(fā),對豫讓進行了批評。這篇散文旨在說明不能“扶危于未亂,而捐軀于既敗者,不足以當國士”的道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摹对プ屨摗吩姆g及賞析,歡迎閱讀。
《豫讓論》
作者: 方孝孺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則當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為名臣,死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簡策,斯為美也。茍遇知己,不能扶危為未亂之先,而乃捐軀殞命于既敗之后;釣名沽譽,眩世炫俗,由君子觀之,皆所不取也。
蓋嘗因而論之:豫讓臣事智伯,及趙襄子殺智伯,讓為之報仇。聲名烈烈,雖愚夫愚婦莫不知其為忠臣義士也。嗚呼!讓之死固忠矣,惜乎處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觀其漆身吞炭,謂其友曰:“凡吾所為者極難,將以愧天下后世之為人臣而懷二心者也!敝^非忠可乎?及觀其斬衣三躍,襄子責以不死于中行(hang杭)氏,而獨死于智伯。讓應(yīng)曰:“中行氏以眾人待我,我故以眾人報之;智伯以國士待我,我故以國士報之!奔创硕,讓馀徐憾矣。
段規(guī)之事韓康,任章之事魏獻,未聞以國士待之也;而規(guī)也章也,力勸其主從智伯之請,與之地以驕其志,而速其亡也。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嘗以國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韓、魏之情以諫智伯。雖不用其言以至滅亡,而疵之智謀忠告,已無愧于心也。讓既自謂智伯待以國士矣,國士??濟國之上也。當伯請地無厭之日,縱欲荒暴之時,為讓者正宜陳力就列,諄諄然而告之日:“諸侯大夫各安分地,無相侵奪,古之制也。今無故而取地于人,人不與,而吾之忿心必生;與之,則吾之驕心以起。忿必爭,爭必敗;驕必傲,傲必亡”。諄切懇至,諫不從,再諫之,再諫不從,三諫之。三諫不從,移其伏劍之死,死于是日。伯雖頑冥不靈,感其至誠,庶幾復悟。和韓、魏,釋趙圍,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則讓雖死猶生也,豈不勝于斬衣而死乎?
讓于此時,曾無一語開悟主心,視伯之危亡,猶越人視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觀,坐待成敗,國士之報,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勝血氣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雖然,以國士而論,豫讓固不足以當矣;彼朝為仇敵,暮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讓之罪人也。噫!
【譯文】
士人君子要建立功名,侍奉主人,既然被稱作知己,那就應(yīng)當竭盡智謀,誠懇地加以勸告,巧妙地加以開導,在禍患還未顯露時就消除它。在動亂發(fā)生之前保住社會的治安,使自己不受損害,主人沒有危險。活著是著名的忠臣,死后做高尚的鬼魂,流芳百世,照耀史冊,這才是完美的士人。如果遇到知己,不能拯救危難于動亂之前,而在事情失敗之后才去獻身自盡,沽名釣譽,迷惑世人,夸耀于社會,這在君子看來,都是不足取的。
我曾經(jīng)因此評論過豫讓。豫讓做智伯的家臣,等到趙襄子殺了智伯,豫讓為他報仇,名聲顯赫,即使是平民百姓,也沒有一個不知道他是忠臣義士的。唉!豫讓的死當然可以稱為忠了,可惜,在怎樣死的方式上還有不忠的表現(xiàn)。為什么呢?看他漆身吞炭,對他朋友說:“我做的事情都特別難,我是想用這種做法使天下后世做臣子而懷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這能說他不忠嗎?等看到他連續(xù)三次跳起來,用劍來刺趙襄子的衣服,趙襄子責備他不為中行氏而死,卻單單為智伯而死的時候,豫讓回答說:“中行氏像對待一般人那樣對待我,所以我就要像一般人那樣去報答他;智伯把我當國士對待,所以我就要像國士一樣報答他!本痛硕,豫讓就有不足之處了。段規(guī)侍奉韓康子,任章侍奉魏獻子,并沒有聽說待他們?nèi)缤瑖浚墒嵌我?guī)、任章卻盡力勸說他們的主人順從智伯的無理要求,割給智伯土地,使他志氣驕盛。從而使他更快地滅亡。郗疵侍奉智伯,智伯也沒有待他如同國士?墒芹脜s能洞察韓、魏的企圖來勸諫智伯。雖然智伯不采納他的意見以至于滅亡,但是鄭疵的智謀忠告,已經(jīng)是無愧于心了。豫讓既然自己認為智伯待他如同國士了,所謂國士,是為國家濟困扶危的人。當智伯對土地貪得無厭之日,放縱情欲,荒淫暴虐之時,作為像讓,正應(yīng)竭力來盡自己的職責,耐心地勸諫自己的主人說:“諸侯大夫應(yīng)各自安心守著自己分內(nèi)的土地,不要互相侵奪,這是自古以來的規(guī)矩。如今,無緣無故地向人家索取土地,人家不給,就要產(chǎn)生忿恨之心;人家給了,就產(chǎn)生驕橫之心。忿恨必然會引起爭斗,爭斗必然會失致;驕橫必然傲視一切,傲視一切必然導致滅亡!浅D托恼\懇地勸諫,一次不聽,再來第二次,第二次不聽,再來第三次,第三次勸諫還不聽從,再把那伏劍而死的行動安排在這個時候。這樣一來,智伯雖然頑固愚昧,但受至誠之心的感動,也許會重新醒悟,從而與韓、魏講和,解除趙國的圍困。保全智氏的宗族,使他們能香火不斷,延續(xù)不絕。假如這祥,豫讓雖死猶生,難道不勝過斬衣而死嗎?但豫讓在那時,竟至連一句開導主人,使他醒悟的話都沒說?粗遣奈M觯拖裨饺诉h遠地看秦人的肥瘦一樣。袖手旁觀,坐待成敗,國士的報答竟然能像這個徉子嗎?直到智伯已死,豫讓才壓抑不住憤怒的血氣,甘心情愿地加入刺客的行列,這有什么可以值得稱道的呢?有什么可以值得稱道的呢?
雖然這樣,但用國士的標準來評價豫讓,豫讓的確是不配的了?墒峭切┰绯窟是仇敵,晚上就變成了君臣,厚著臉皮自以為得意的人相比,他們又都是豫讓的罪人了。唉!
【賞析】
豫讓在春秋末年曾做過晉貴族范氏、中行氏的家臣,因不被重用而投奔智伯。智伯非常尊重他。在趙、魏、韓三家貴族合謀滅了智氏之后,他改名換姓,潛入趙襄子宮中企圖行刺,未遂而被捕獲。釋放后,他又用漆身吞炭的辦法改變了容貌和聲音,再一次行刺,結(jié)果又一次被俘。于是,他要求趙襄子將衣服脫給他,他朝著衣服“三躍而擊之”,然后伏劍自殺。
歷來人們都稱贊豫讓是忠義之士。文章作者認為豫讓的行為是不值得稱道的。真正的忠義應(yīng)該表現(xiàn)在誘導君主“銷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北匾獣r以死進諫,促使君主悔悟。作者所提倡的做法,顯然比豫讓的行為高明得多,但立論的目的無非是更有效的效忠于君主。文末,對那些朝秦暮楚的政客提出的批評,也是由此而來。
戰(zhàn)國時的豫讓因為舍身為主報仇而被視為忠義之士,歷來為人所頌揚。作者做翻案文章,認為身為智伯所倚重的臣子的豫讓,應(yīng)該盡到自己勸諫的職責,幫助智伯弭禍于未然。而充當刺客,在智伯因禍亡身后去為他報仇,并不值得稱道,即所謂的小忠小義。
史論是比較難寫的,它不但要有新意,而且要評論公允,以理服人,而不能失之偏頗。本文確實做到了上述的要求。豫讓之死,曾被史書渲染為壯舉,“死之日,趙國志士聞之,皆為涕泣”(見《史記?刺客列傳》),司馬遷稱贊他為“名垂后世”的義士。然而方孝孺卻一反舊說,認為他“何足道哉”,這必然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站得住腳。全文的論證中心在于對知己的家主應(yīng)該采取“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的積極的態(tài)度,而不應(yīng)“捐軀殞命于既敗之后,釣名沽譽,眩世駭俗”。我們認為,他的觀點是有一定道理的。從智伯的失敗來看,可以說智伯是一個好大喜功而又缺乏策略的莽夫,他不能審時度勢,而只知一意孤行,終于導致敗亡,可稱咎由自取。豫讓在關(guān)鍵時刻既不能對他進行開導,而在智伯死后又輕率地以身相殉,實屬不夠明智之舉。作者在這里只是就豫讓之死這一歷史事件進行評說,而不是全盤否定這個人物。所以在最后一段中,又把豫讓和那些厚顏無恥之徒進行了比較,說明他們之間有著根本的不同,這樣就使得作者的持論公允、客觀了。
本文在結(jié)構(gòu)上采取了層層深入的寫法。開頭先泛論“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讓。第二段中把豫讓的言行進行了簡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評價。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點,他不但論證了豫讓之死為不足取,而又為其設(shè)計了一整套的對智伯進行規(guī)勸的方案,可稱周到之至。結(jié)尾時又做了一點補充,這就使得全文渾然一體,令人心服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