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將加快老舊機動車和黃標車淘汰更新速度。6月8日,鹽城晚報記者從市環(huán)保局獲悉,近日,該局和市財政局、市公安局聯(lián)合發(fā)布通告,決定對2015年12月31日前,市區(qū)提前淘汰報廢的老舊機動車和黃標車發(fā)放江蘇省省級專項引導資金。
據(jù)了解,發(fā)放范圍為2015年12月31日前提前淘汰報廢的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微、輕型客車和中、重型汽油車,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中、重型柴油車。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淘汰報廢的未達到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國Ⅰ標準的汽油車、未達到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國Ⅲ標準的柴油車。
獲得補助同時須具備以下條件:機動車行駛證登記機關為鹽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登記地址在亭湖區(qū)、鹽都區(qū)、市開發(fā)區(qū)、城南新區(qū)內(nèi);機動車于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提前淘汰報廢,并辦理了注銷登記手續(xù);各級財政供養(yǎng)單位的老舊機動車和黃標車淘汰不予補助。
發(fā)放標準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提前淘汰報廢的老舊機動車,每輛補貼2200元;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提前淘汰報廢的老舊機動車和黃標車,每輛補貼3300元。
今年3月份,我市公布了《鹽城市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計劃提出年底前淘汰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微型、輕型客車和中型、重型汽油車,2005年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以及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中型、重型柴油車,確保大氣質(zhì)量繼續(xù)保持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