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產假新規(guī)定總共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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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明產假最新規(guī)定天數總共為158天,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yè)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一、昆明產假2024年新規(guī)定

根據昆明發(fā)布的《關于優(yōu)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的實施方案》中,延長了女方生育假60天,政策截取如下:

開展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創(chuàng)建活動。嚴格落實生育假期制度,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休假外,女方延長生育假6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30天;子女不滿3周歲的,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分別給予每年累計10天的育兒假,有兩個以上不滿3周歲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兒假。

嬰幼兒12個月之前,每天給予女職工不少于1小時的哺乳時間。

二、昆明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fā)放

參保女職工在產假時間內,參保正常、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的,停發(fā)工資,改為享受生育津貼。

三、生育津貼的計算公式為

生育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注:參保女職工在連續(xù)繳費期間或享受生育津貼期間更換用人單位參保的,生育津貼的標準按女職工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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