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公司月度工作計劃
為進一步提升各部門、分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工作質量和執(zhí)行力水平,公司對完善部門及分公司計劃工作及總結制度進行了再強調和要求。
各部門應對月度工作及時進行總結檢查,并對下月工作進行規(guī)劃,并將其作為一項制度來執(zhí)行,進一步完善工作計劃內容、完成時間、執(zhí)行時間、責任人。各部門及分公司負責人要將本部門的工作總結及計劃于每月月底及時上報總經理,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將對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進行通報,對上月度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并通報,對未完成的工作任務分析原因,提出最后完成期限。
各部門及分公司負責人要做好本部門員工工作計劃及總結編寫的組織及督促,要求工作任務分解到人、明確量化。部門員工的月度工作計劃、總結由部門及分公司領導審核,并于每月月底報管理部人力資源主管鉉靜處備存,以備檢查執(zhí)行情況
為加強部門月度工作計劃與總結工作,根據(jù)公司領導班子擴大會議的精神,特作如下規(guī)定:
1、編制要求:
(1)“月度工作計劃/總結表”格式見附件一;其中表中“實際完成時間”項為月末總結時填報。
(2)為便于檢查、考核,各部門在填報時應注意:
a、對于屬月結性工作內容,要將計劃完成時間予以明確至當月某日;
b、對于屬跨月延續(xù)性工作內容,請在內容描述時明確本月該項工作的實施進度;
c、在月度總結時,對于實際與計劃目標有差距的,要在備注中予以明確實際執(zhí)行情況,并注明主要原因。
(3)公司每周發(fā)布的高層領導擴大會議紀要中“總經理督辦工作”,屬于公司當期的重點工作任務,各部門應將之相關內容納入本部門的補充工作計劃,并予以重點關注和落實。每月在制定工作總結時,應將上述內容完成情況予以明確。
2、時間要求:
(1)各部門應在每月15日前(遇周日應提前)編制出部門上月的工作總結及本月的工作計劃,經分管領導確認后,提交至我部,由我部進行調整匯總后報經總經理簽批,并在當月20日前公布實施。
(2)請各部門按上述要求,對部門4月工作總結及5月工作計劃進行必要的調整后,在15日前重新發(fā)送至我部。
篇二:公司法務月度工作計劃
法務部根據(jù)目前公司的工作情況和工作需要,堅持以事前預防、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為原則,以高效、高準確率和自律為法律服務準則,結合企業(yè)法律工作的特點和公司法律服務的實際需求,制定法務部工作計劃。
一、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審核、起草
1,協(xié)助鞏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審核的機制,加強合同審核的有效性。
2,進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修改和制作,使其更符合實際操作和公司利益。
3,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審核保持自收到文本2小時內審核完畢,并提出相應的書面法律意見或進行相應的修改,但特殊情況除外。
4,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自詳細了解相應的具體內容后4小時內完成,但特殊情況除外。
5,加強合同管理,規(guī)范審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盡可能降低公司的法律風險。
6,保持敢于直言的風格,大膽地提出合同中所在的風險和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法律依據(jù)。
二、 法律補救功能中的計劃
1,協(xié)助公司有關管理部門及業(yè)務部門對公司債權進行清理和催收,接到相關要求后2天內開始行動。
2,在清理和催收中,發(fā)現(xiàn)重律問題立即向相關部門提出警示,同時向公司報告相關案情,使領導迅速作出決策。
3,接到訴訟請求后,自領導批準之日起15日內完成法院立案。
4,發(fā)現(xiàn)需訴訟的案件,有義務向公司報告情況,并建議提請領導批準起訴。
5,對起訴或應訴案件的代理,大多數(shù)保持自行代理。
6,做好訴訟前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調談判工作,爭取雙贏。
7,訴訟案件做到有求必應、認真負責、及時完成。
三、 知識產權管理計劃
1,與公司其他職能部門協(xié)作,爭取申請“上海市著名商標、“馳名商標”等榮譽,提高企業(yè)無形資產的含金量。
2,按公司需求,高效、高準確率地完成商標的申辦注冊工作。
3,做好商標、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工作。
四、法律培訓和宣傳計劃
1,根據(jù)公司的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對公司所有在工作中需接觸法律的業(yè)務、采購及管理人員進行相應的崗位法律培訓。
2,擬對公司涉及商標、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工作的相關人員進行知識產權知識點的培訓。
3,在進行法律培訓的同時,法務部不定時地解答法律咨詢和進行法律宣傳。
五、自身素質提高
1、加強學習新知識,吸收新知識,爭取機會參與業(yè)務培訓和同行交流。
2、鑒于法務部自身還未能熟悉地掌握法律英語和運用國際經濟法律、商業(yè)慣例,對公司涉外經濟活動的法律支持和服務還缺乏力度,有待繼續(xù)學習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