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計劃生育協會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圍繞省計生協和州人口計生委(衛(wèi)計委)的總體安排部署,堅持服務群眾、服務基層、服務社會的工作理念,加強組織建設、宣傳教育工作,深入推進生育關懷行動,抓好計生村(居)民自治示范村工作,強化工作責任,夯實基層基礎,進一步發(fā)揮群眾組織的獨特優(yōu)勢和作用,實現計劃生育協會工作更好更快發(fā)展。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重要系列講話精神,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引導宣教各級協會干部職工充分認識,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的重大意義,深刻領會會議精神實質,切實把思想統一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的精神上,凝心聚力,開拓創(chuàng)新,奮發(fā)有為,努力推動全州計劃生育協會事業(yè)科學發(fā)展、和諧發(fā)展和跨越發(fā)展。
(二)積極開展“黨政領導談協會”活動
在機構改革的大背景下,為加強計劃生育協會工作,在全州組織開展“黨政領導談協會”專題活動。通過開展“黨政領導談協會”專題活動,努力做到:一是明確計劃生育協會的職能任務;二是爭取各級黨政領導對計劃生育協會工作的重視支持;三是爭取更多經費投入渠道,惠及計劃生育家庭;四是增強計劃生育協會凝聚力;五是擴大計劃生育協會的影響力。要加強領導,統籌協調,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把“黨政領導談協會”活動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努力做到認識到位、領導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
(三)努力推進協會組織建設
加大力度貫徹落實好《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關于在機構改革中加強計劃生育協會工作的通知》(國衛(wèi)指導發(fā)〔2015〕38號)精神,將計生協組織建設工作納入各級人口計生(委)局(衛(wèi)計委)黨組的重要議事議程和計劃生育目標責任制,并明確列出指標考核內容,加大考核權重。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對協會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努力解決縣級計劃生育協會“入序”、“參公”和“三定”方案。要進一步強化干部培訓,按照健全社會管理格局要求,在政府委托、群眾需要、市場缺位、協會所能的結合點上強化參與職能,轉變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大力推進理論創(chuàng)新、組織創(chuàng)新、制度創(chuàng)新和機制創(chuàng)新,使協會工作更好地體現時代性、把握規(guī)律性、富于創(chuàng)造性。
(四)進一步加強宣傳倡導工作
重視發(fā)揮新聞媒體的宣傳陣地作用,強化各縣計生協工作的宣傳力度,擴大社會影響力;以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計劃生育法律法規(guī),調整完善生育政策、優(yōu)生優(yōu)育、生殖健康等知識;組織開展好“5.29會員活動日”、“7.11世界人口日”集中宣傳活動;全面推進計生政策進宗教活動場所活動。
(五)探索創(chuàng)新,深入推進生育關懷行動
加強計生協項目服務和管理,通過項目運作的方式,加大幫扶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模式,繼續(xù)按照省協會《關于在全省開展“生育關懷.幸福家庭”項目的通知》(云計生協〔2013〕12號)文件要求,把握各方利益的結合點,加大與相關部門的聯系力度,倡導各級協會圍繞弱勢群體,開展“生育關懷”群眾性活動,并為有治療意愿的不育不孕患者搭建咨詢、救助服務橋梁;積極組織各級協會做好“幸福工程.結對貧困母親”項目周期評估和資金回籠工作;繼續(xù)與保險公司合作做好計劃生育保險工作,不斷提高計劃生育家庭抗風險能力。
(六)進一步規(guī)范計劃生育村居民自治示范村工作
積極主動將村民自治工作與誠信計生、陽光計生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強規(guī)范國家級和省級計劃生育基層群眾示范村。按照基層計劃生育群眾自治“六好”和“會員之家”建設“五有”標準,加強基層協會制度建設、陣地、能力建設。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會建設,在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流動人口集聚地建立計劃生育協會。
(七)積極主動參與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
根據省計生協會、省總工會、共青團省委、云南省婦女聯合會《關于印發(fā)〈云南省生殖健康“三送六進”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云計生協〔2015〕6號)要求,積極組織各級協會主動參與計劃生育服務站(所)的科技服務工作,組織群眾參加婦女病的普查治療和環(huán)孕情服務,自覺參與防治出生缺陷干預工作,關愛和維護育齡群眾計劃生育知情選擇和生殖健康權利,提供計劃生育、優(yōu)生、優(yōu)育、生殖保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