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根據上一年度的工資水平,結合實際情況,根據相關要求,調整了潮州地區(qū)2020年度的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比例,發(fā)布了相關通知,來一起看看。
2020年潮州公積金繳存基數:1410元-18643元
2020年潮州公積金繳存比例:5%-12%
根據相關文件規(guī)定,潮州市就2020—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發(fā)布相關通知。
一、調整要求
潮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單位和職工個人相關信息,并在新的繳存年度按時、連續(xù)足額、全員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調整內容
1.繳存比例
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各為12%,下限各為5%,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自行選擇。同一單位執(zhí)行同一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于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2.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工資基數為職工本人2019年全年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崗位津補貼、年度績效獎金、年度計生、年終一次性獎金)的月平均數(單位及個人繳存額以元為單位四舍五入后取整)。工資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統制字([1990] 1號)計算。
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作為繳存基數。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及其新單位同級別年度績效獎金、年度計生、年終一次性獎金的月平均數之和作為繳存基數。
本繳存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月繳存工資基數不得低于潮州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1410元(如市政府公布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新的標準執(zhí)行),不得高于潮州市2019年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18643元。
3.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現行政策規(guī)定向住房公積金中心提出降低繳存比例(低于5%)或緩繳申請,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