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公積金相關管理辦法規(guī)定,牡丹江就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執(zhí)行標準發(fā)布通知,來一起看看牡丹江2020年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具體情況。
2020年牡丹江公積金繳存基數
牡丹江所轄縣(市):1270元-16288.5元;
牡丹江市區(qū):1450元-16288.5元
2020年牡丹江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牡丹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規(guī)定,牡丹江就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執(zhí)行標準發(fā)布通知。
一、繳存基數上下限標準
繳存基數上限
為進一步規(guī)范牡丹江住房公積金繳存工作,切實維護職工權益,根據相關標準及牡丹江市統計局公布的2019年牡丹江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2020年度牡丹江市區(qū)及所轄縣(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為16288.5元。
繳存基數下限
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黑政規(guī)〔2017〕30號),確定2020年度牡丹江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下限為牡丹江市區(qū)1450元,所轄縣(市)1270元。
二、繳存額計算方式
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繳存人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繳存人繳存基數×個人繳存比例。
三、相關事宜說明
1.嚴格執(zhí)行繳存基數標準,繳存人繳存基數不得高于繳存基數上限,不得低于繳存基數下限。
2.嚴格執(zhí)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牡公管發(fā)〔2019〕1號),規(guī)范核定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于每年1、2月份調整繳存人繳存基數,且只可調整一次。
3.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標準執(zhí)行期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