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公積金網(wǎng)上提取流程和條件幾天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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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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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類提取業(yè)務所需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提取公積金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經(jīng)房產(chǎn)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3.本人銀行卡或售房單位名稱、賬號及開戶銀行 。

二、購買集資建房提取公積金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經(jīng)房產(chǎn)部門登記備案的《集資建房協(xié)議書》原件;

3.本人銀行卡或售房單位名稱、賬號及開戶銀行。

三、購買經(jīng)濟適用房提取公積金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經(jīng)房產(chǎn)部門登記備案的《經(jīng)濟適用房協(xié)議書》原件;

3.本人銀行卡或售房單位名稱、賬號及開戶銀行。

四、購買拆遷安置房提取公積金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經(jīng)房產(chǎn)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xié)議》原件;

3.本人銀行卡或售房單位名稱、賬號及開戶銀行。

五、購買二手房提取公積金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房屋交易契稅發(fā)票原件、增值稅發(fā)票或不動產(chǎn)發(fā)票原件(西寧地區(qū)以外購買二手房還須提供過戶后的房產(chǎn)證或不動產(chǎn)權證原件);

3.本人銀行卡。

備 注:異地購房的需3個工作日內辦結(由中心工作人員對異地購房行為的真?zhèn)芜M行甄別)。

溫馨提示:

1.若申請人及配偶在本中心有公積金貸款余額,須優(yōu)先償還公積金貸款。

2.如委托代辦,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3.如提取配偶公積金的須提供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4.如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須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親屬關系證明原件。提取人本人須到現(xiàn)場辦理,如不能親自辦理的須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書原件。

5.提取時限以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內有效(購買二手房的以《不動產(chǎn)權登記證》登記日期、契稅發(fā)票開具時間為準,三年內有效)。

6.使用工行、農(nóng)行、建行、中行、交行的銀行卡,所提取資金可實時到賬。

翻建、大修、租賃住房類

提取業(yè)務所需材料

一、建造、翻建以及大修自有住房提取公積金:

(一)建造、翻建自有住房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房屋所有權證》及縣(市、區(qū))級規(guī)劃部門的批準文件或房產(chǎn)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書原件(農(nóng)村房屋提供宅基地使用證或土地使用證原件,村委會證明原件);

3.本人銀行卡或轉入施工單位的名稱、賬號及開戶銀行。

(二)大修自有住房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房屋所有權證》及縣(市、區(qū))級房管、規(guī)劃部門的批準文件原件(農(nóng)村房屋提供宅基地使用證或土地使用證原件,村委會證明原件);

3.本人銀行卡或轉入施工單位的名稱、賬號及開戶銀行。

備 注:

1.建造、翻建及大修自住住房的以付款憑證的日期或主體完工日期為準,一年內一次性提取一次。

2.西寧地區(qū)建造、翻建及大修自有住房的,由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勘查現(xiàn)場,情況屬實后辦理。

3.職工在西寧地區(qū)以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人戶口所在地與所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所有權證》、《宅基地使用證》或《土地使用證》的地址必須為同一地址,并且提供施工前后的記錄照片。

二、支付房租提取公積金:

(一)租賃商品房支付房租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登記信息查詢授權申請表》(有效期2個月)原件;

3.本人銀行卡。

(二)租賃公租房支付房租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已付清全年租金的還需提供付款憑證原件);

3.本人銀行卡或公租房運營管理機構名稱、賬號及開戶銀行。

備 注:

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包含單身職工)在繳交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每月提取一次,也可按月合并計算每年提取一次,月支取金額不得高于本人月繳存額,每年提取金額上限參照《青海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和房地產(chǎn)管理部門公布的當?shù)胤课萜骄饨鹚酱_定。

溫馨提示:

1.若申請人及配偶在本中心有公積金貸款余額,須優(yōu)先償還公積金貸款。

2.如委托代辦,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3.如提取夫妻雙方公積金須提供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4.使用工行、農(nóng)行、建行、中行、交行的銀行卡,所提取資金可實時到賬。

還貸類提取業(yè)務所需材料

一、銷戶償還西寧中心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文件或退休證明;

3.所提住房公積金直接劃入中心還款帳戶。

二、償還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加蓋當?shù)刈》抗e金管理中心印章及貸款銀行印章的近三個月以上的還款明細原件即可辦理;

3.無法加蓋當?shù)刈》抗e金中心印章的,還須提供加蓋貸款銀行印章的近三個月以上的還款明細、《住房借款合同》及購房相關資料(《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集資建房協(xié)議書》或《經(jīng)濟適用房協(xié)議書》或《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xié)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本人銀行卡或轉入中心確認的還款賬戶。

三、償還商業(yè)貸款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加蓋貸款銀行印章的近三個月以上還款明細原件或主貸人征信報告;

3.《住房借款合同》及購房相關資料(《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集資建房協(xié)議書》或《經(jīng)濟適用房協(xié)議書》或《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xié)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本人銀行卡或轉入銀行確認的還款賬戶。

備 注:未還清住房貸款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公積金必須用于償還此筆住房貸款。

職工在未使用住房公積金一次性用自有資金結清貸款的情況下,自結清購房貸款之日起1年內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賬戶內余額,提取額不得超過結清貸款總額。一次性用自有資金還清住房貸款提取公積金時,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結清貸款清單。一次性用自有資金結清貸款只允許夫妻雙方提取,父母、子女不在支取范圍之內。

溫馨提示:

1.若申請人及配偶在本中心有公積金貸款余額,須優(yōu)先償還本中心公積金貸款。

2.如委托代辦,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3.如提取配偶公積金的須提供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原件。

4.如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須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親屬關系證明原件。提取人本人須到現(xiàn)場辦理,如不能親自辦理的,須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書原件。

5.首次提取公積金償還商業(yè)貸款并轉入本人銀行卡的須提供主貸人征信報告。

6.使用工行、農(nóng)行、建行、中行、交行的銀行卡,所提取資金可實時到賬。

銷戶類提取業(yè)務所需材料

一、離休、退休提取公積金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離(退)休證、《退休審批表》或離(退)休文件原件;

3.本人銀行卡。

二、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公積金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一次性安置(買斷)公證書或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合同(文件或協(xié)議書)等證件原件。職工在職期間被判刑,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書及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應提供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書》原件;

3.本人銀行卡。

備 注: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需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職工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wěn)定繳存半年以上的,可直接在新繳存地公積金中心通過異地轉移接續(xù)平臺,將西寧地區(qū)繳存的公積金余額轉入新調入單位的公積金賬戶。如未繼續(xù)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后方可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三、出境定居提取公積金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護照、簽證原件及戶口注銷證明原件;

3.本人銀行卡。

四、職工死亡后其公積金由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公積金所需資料:

1.《居民醫(yī)學死亡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證明、法院宣告死亡判決、死亡注銷戶口的證明等)原件。

2.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

3.與單位簽訂的協(xié)議書或財產(chǎn)公證書。

4.單位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名稱、賬號、開戶銀行。

溫馨提示:

1.若申請人及配偶在本中心有公積金貸款余額,須優(yōu)先償還公積金貸款。

2.如委托代辦,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3.使用工行、農(nóng)行、建行、中行、交行的銀行卡,所提取資金可實時到賬。

其他提取業(yè)務所需材料

一、繳納購房配套支出費用。在取得稅費票據(jù)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提取,提取總額不能超過上述費用總額,可同時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2.經(jīng)當?shù)胤慨a(chǎn)部門登記備案的相關購房資料原件;

3.發(fā)生的住宅維修基金、各類契稅、交易手續(xù)費、測繪費、登記費和工本費的購房配套支出費用票據(jù)原件;

4.本人銀行卡。

備 注:

1.提取配偶公積金必須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2.父母或子女互提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原件。

二、支付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物業(yè)費。繳存職工及配偶在本中心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本人住房物業(yè)費,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額為3000元(如上一年無公積金貸款余額且未提取物業(yè)費的,可向前追溯一年提取)。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本人銀行卡。

三、援助金提取。凡在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交公積金,公積金繳交比例為5%且為最低繳交基數(shù)的低收入職工,可每年一次性提取本人12個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最高不超過1500元)。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個人銀行卡。

四、大病提取。職工本人因患六種大病可以支取公積金來支付醫(yī)療部門報銷后的自付部分,一年累計提取一次。(六種大病分別為: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肝硬化、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縣級以上(含縣級)醫(yī)療機構確認的住院病案首頁;

3.醫(yī)療保險機構報銷憑證原件;

4.本人銀行卡。

溫馨提示:

1.若申請人及配偶在本中心有公積金貸款余額,須優(yōu)先償還公積金貸款。

2.如委托代辦,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3.使用工行、農(nóng)行、建行、中行、交行的銀行卡,所提取資金可實時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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