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具體如何?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唐山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在唐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所需資料:
一至八項為住房消費類提取
一.全款購買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
二.職工參加集資建房
三.全款購買二手房
四.在農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五.全款購買公有住房
六.拆遷安置中職工購買超出置換面積住房
七.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八.償還商業(yè)貸款
九至十六項為非住房消費類提取(提取后對職工賬戶進行銷戶)
九.退休、退職
十.出境定居
十一.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十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十三.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十四.因參軍、上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十五.集中封存兩年以上未就業(yè)
十六.在我市務工的外地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離開我市
唐山公積金提取流程
辦理流程:
本人提出申請?分核心、管理部受理審核?審核合格后當場辦理
辦理時間地點:
每周一至周五到所屬分核心、管理部辦理提取業(yè)務。
上午 8:30至11:30
(駐銀行的分核心、管理部營業(yè)時間為上午 9:00)
下午 13:30至5:00
夏季 14:30至5:00
唐山公積金房屋類提取材料
必備資料:
1、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選擇材料:
一、購買、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一)商品房:
(1)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結婚證;(配偶申請需提供)
(3)購房發(fā)票。
(二)經濟適用住房:
(1)結婚證;(配偶提取需提供)
(2)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
(3)購房發(fā)票或加蓋財政(稅務)監(jiān)制章的收款收據。
(三)集資建房:
(1)結婚證;(配偶提取需提供)
(2)《房屋所有權證》
(3)購房合同或協議
(4)購房發(fā)票或加蓋財政(稅務)監(jiān)制章的收款收據。
(四)二手房:
(1)結婚證;(配偶提取需提供)
(2)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房屋轉讓合同或買賣協議
(3)《房屋所有權證》
(4)稅務部門提供的契稅完稅票據。
(五)公有住房:
(1)結婚證;(配偶提取需提供)
(2)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買賣契約
(3)購房發(fā)票或加蓋財政(稅務)監(jiān)制章的收款收據。
(六)拆遷安置中職工購買超出置換面積住房:
(1)結婚證;(配偶提取需提供)
(2)拆遷安置協議(附結算清單)
(3)超出置換面積部分的收款發(fā)票或加蓋財政(稅務)監(jiān)制章的收款收據。
(七)在農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結婚證;(配偶提取需提供)
(2)《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
(3)縣級國土部門的建房批準手續(xù)或鎮(zhèn)(鄉(xiāng))規(guī)劃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審批手續(xù)
(4)購買原材料的發(fā)票、農村戶籍戶口本。
二、償還住房貸款:
1、結婚證;(配偶提取需提供)
2、貸款合同按分類如下:
⑴償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次提取時提供借款合同。
⑵償還商業(yè)銀行、開灤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①未辦理過購房首付提取公積金的,首次提取時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償還貸款本息的明細表。以后使用同一套貸款手續(xù)提取,提供借款合同、當年度償還貸款本息的明細表。(6月1日前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要提供購房合同)
②辦理過購房首付提取過公積金的,提供借款合同、償還貸款本息的明細表。
⑶償還組合貸款(市公積金與商業(yè)銀行組合貸款)本息的,每次提取提供商業(yè)銀行借款合同、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償還商業(yè)銀行貸款本息的明細表。
唐山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必備材料:
1、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選擇材料:
一、退休
1、退休證(退休、退職審批表)
2、低保證明。(縣級民政部門出具)
二、出境定居
1、戶口注銷證明
2、護照或港、澳、臺通行證。
三、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1、職工死亡證明;(含醫(yī)學死亡證明、火化證、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戶口注銷證明、人民法院死亡判決書等)
2、公證書(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或判決書。(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書、調解書)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1、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2、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
五、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1、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書。
六、因參軍、上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參軍:
1、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應征入伍通知書(應征入伍需提供)或士兵證(軍官證)、所在部隊的服役證明(已入伍需提供)。
上學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1、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錄取通知書(已錄取需提供)或學生證、所在院校學習證明(已入學需提供)。
七、個人賬戶封存兩年以上未就業(yè)
1、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單位賬戶封存需提供、集中封存賬戶不需要提供)
2、戶口本
3、未就業(yè)證明(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或失業(yè)證。(經年檢有效)
八、外地職工(非唐山市戶籍)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離開我市:
1、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戶口本
3、在我市以外地區(qū)繳交職工養(yǎng)老保險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