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公積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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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5日市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市區(qū)房地產(chǎn)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相應出臺了三條政策,加大了購房的支持力度。

提高中低收入職工貸款額度。為加大住房公積金信貸支持力度,對中低收入職工因繳存基數(shù)過低或年齡較大等因素導致可貸額度較低的職工家庭,每戶最低可貸額度由原來的10萬元提高到30萬元。

職工按最低公積金月繳額136元,25年計算,用貸款公式計算可貸款4萬元整,原政策可給職工家庭享受10萬元,現(xiàn)調整至30萬元。30萬元貸款額度和商業(yè)貸款利率計算比較節(jié)約利息9.5萬多元,這條政策的出臺對于中低收入者和臨近退休的購房居民是重大利好消息。

暢通改善住房需求貸款通道。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款比例降為20%。對個人未結清住房購房商業(yè)貸款的,申請住房公積貸款購買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為30%。凡第2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貸款利率執(zhí)行住房公積金基準利率的1.1倍。

調整規(guī)范樓盤貸款管理制度。為進一步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貸款樓盤管理,實施住房公積金貸款樓盤管理制度,取消樓盤貸款保證金制度,取消樓盤貸款保證金制度,減輕我市房地產(chǎn)企業(yè)負擔。對原有貸款樓盤按貸款樓盤管理制度審核規(guī)范后,一律清退已交付的貸款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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