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公積金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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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我于初以我的名字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了一套商品房,與銀行簽約約定用我和我愛人的公積金共同還貸。請問,我們兩個人公積金賬戶的余額能否取出來進行部分提前還貸用?如果可以的話,應該怎樣辦理?

回復:根據(jù)您提供的情況,您夫妻雙方辦理了公積金委托提取逐月還住房貸款業(yè)務,您現(xiàn)希望可以利用賬戶余額共同提前還貸。您夫妻二人可以辦理余額還貸業(yè)務,將公積金賬戶余額沖抵貸款本金,該業(yè)務可以在公積金中心所屬任一管理部就近辦理,但不能代辦。辦理余額還貸需要帶以下資料:1.職工、配偶身份證;2.職工、配偶住房公積金龍卡;3.結婚證或同戶籍戶口簿;4.近期貸款還款憑證。另外,辦理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業(yè)務,沒有還款金額和還款次數(shù)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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