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黑社會老大排名,深圳市黑社會老大是誰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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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楊昌輝糾集大批社會閑雜人員,在深圳坑梓街道實施了一系列故意傷害、敲詐勒索、開設(shè)賭場等大量違法犯罪活動,被當(dāng)?shù)匕傩辗Q為“坑梓黑幫”。3月17日,楊昌輝等27名被告人在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分別被判處17年至1年1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自2001年以來,楊昌輝糾集黃永貴、黃松、李建軍、許治華、扶萬兵等大批社會閑雜人員,在深圳市坪山區(qū)坑梓街道一帶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并逐步建立起以楊昌輝為首的、層級結(jié)構(gòu)明確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該組織人數(shù)眾多、勢力龐大,在坑梓街道一帶具有較大影響,黃永貴、黃松、李建軍、許治華等人均為重要骨干力量。

2004年,因?qū)Ψ杰囕v緊急變道不滿,黃松帶領(lǐng)十多人將朱某因等人砍傷;2006年起,楊昌輝為違建私宅、低價購買土地和廠房、攬到市政工程,向原龍崗區(qū)坑梓街道黨工委書記鐘華興等人大肆行賄,金額超百萬元;2007年,張某、李某軍與坑梓街道的香春發(fā)廊老板羅某因嫖娼發(fā)生爭執(zhí),隨后“坑梓黑幫”的成員陸義高趕來毆打張某,張某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記者從司法機關(guān)了解到,這一黑社會組織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包括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斗毆、強迫交易、開設(shè)賭場等,并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縱容,聚斂財富,嚴(yán)重擾亂當(dāng)?shù)厣鐣伟、?jīng)濟發(fā)展建設(shè)以及居民社會生活,影響十分惡劣。

法庭上,楊昌輝數(shù)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罰金人民幣150萬元。其余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5年至1年1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審宣判后,有部分被告人表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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