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差旅費津貼報銷標準,住宿和餐飲報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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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差旅費是行政事業(yè)單位和企業(yè)的一項重要的經常性支出項目。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2023年鶴崗差旅費津貼報銷標準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的鶴崗差旅費報銷標準,僅供參考。

一、2023鶴崗差旅費津貼報銷標準

為方便鶴財行〔2014〕24號文操作,結合江門市財政局江財行〔2016〕15號文和我市實際,現(xiàn)對現(xiàn)行差旅費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如下:

(一)關于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tǒng)一安排食宿的處理。除接待單位按照中央八項規(guī)定以及省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等文件的有關要求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員就餐應當自行解決。接待單位協(xié)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員應當在差旅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內向接待單位交納相應的伙食費。接待單位應當向出差人員出具接收憑證(不作報銷依據(jù)),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接待單位的接待費支出。

(二)關于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處理。市內交通應由出差人員自行解決。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應當在差旅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內向接待單位交納市內交通費。接待單位應向出差人員出具接收憑證(不作報銷依據(jù)),收取的市內交通費用于抵頂接待單位的車輛運行支出。出差人員所在單位與提供交通工具的單位屬于同一預算單位(指一級預算單位及所屬單位)的,視作單位派車出差,不予報銷市內交通費,相應的,也無須向派車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三)關于出差人員實際發(fā)生住宿而無住宿發(fā)票的處理。

1.出差人員實際發(fā)生住宿而無住宿發(fā)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或到邊遠地區(qū)出差,無法取得住宿費發(fā)票的,由出差人員說明情況并經所在部門領導批準,可以報銷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其他情況一般不予報銷差旅費。

2.出差人員參加中央和國家機關單位、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有關單位統(tǒng)一組織的活動,實際發(fā)生住宿而無住宿發(fā)票的,參照前項執(zhí)行。

(四)關于工作人員調動搬遷路費的處理。市直單位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由調入單位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予以一次性報銷。隨遷家屬和搬遷家具發(fā)生的費用由調動人員自理。

(五)關于出差人員符合乘坐火車軟臥條件而改乘軟座(及類似情況)的處理。差旅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交通工具等級是出差人員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出差人員應嚴格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等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符合乘坐火車軟臥條件而改乘軟座的(以及符合乘坐高等級交通工具而改乘低等級交通工具等類似情況),不給予補差。

(六)關于經單位領導批準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回家省親辦事的處理。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回家省親辦事的,城市間交通費按不高于從出差目的地返回單位按規(guī)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報銷,超出部分個人自理;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從出差目的地返回單位的天數(shù)(扣除回家省親辦事的天數(shù))和規(guī)定標準予以報銷。

(七)關于參加會議、培訓的處理。我市黨政機關公務人員到常駐地以外參加會議、培訓的,會議、培訓期間執(zhí)行會議和培訓費的相關制度。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報銷。其中,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往返各1天計發(fā),當天往返的按1天計發(fā)。

(八)關于出差人員乘坐全列軟席列車軟臥的處理。出差人員原則上應乘坐全列軟席列車軟座,但在晚8時至次日晨7時期間乘車時間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xù)乘坐超過12小時的,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以乘坐軟臥,按照軟臥車票報銷。

(九)關于出差入住飯店的處理。差旅費管理辦法不要求出差人員必須入住定點飯店,從2015年起,省財政廳也不再組織招標采購出差的定點飯店。

(十)關于廳級以下級別人員住房的處理。差旅費管理辦法按照每人每天住宿費開支標準執(zhí)行,在規(guī)定標準之內出差人員可以自行選擇與其級別相適應的房間類型,對2人住1間房不再作硬性規(guī)定。同時,允許在經批準的出差天數(shù)和規(guī)定的住宿費限額標準之內,按實際住宿天數(shù)將較高和較低價位的房費統(tǒng)籌使用。

(十一)關于公務機票有關費用的處理。乘坐飛機的,民航發(fā)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jù)報銷。

(十二)關于參加抽調工作的處理。我市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被中央、省有關部(委、局)抽調到外。ㄊ小⒆灾螀^(qū))、外市或省直機關掛職鍛煉、開展專項工作的,憑中央或省有關部(委、局)公函,按照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報銷在途期間城市間交通費。掛職或抽調工作期間需自行安排食宿的,憑掛職或抽調單位財務部門證明,由原單位在市直機關差旅費開支標準限額內據(jù)實報銷住宿費和發(fā)放伙食補助費。

(十三)關于出差人員公雜費用的處理。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確因開展公務發(fā)生的打印、復印、傳真、寄送、打包等費用,由出差人員說明情況并經所在部門領導批準,憑合法票據(jù)報銷,列“30211差旅費”經濟科目。

(十四)關于本單位以外人員差旅費的處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在閉會期間參加各單位組織的座談、調研、咨詢等會議和活動,所需差旅費由組織單位按規(guī)定報銷。市直機關外借(聘)人員為本單位工作應由本單位承擔相關差旅費用可予以報銷(相關規(guī)定和合同條款規(guī)定由其自行承擔的除外)。

(十五)關于使用私家車公務出行的處理。出于安全考慮不提倡工作人員駕駛私家車出差。如駕駛私家車出差,因此發(fā)生的費用不能報銷(如加油費、過路過橋通行費、停車費、保養(yǎng)維修費)。

(十六)關于差旅費執(zhí)行標準的處理,F(xiàn)行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的標準均為最高限額標準,各市直單位在制定本單位差旅費管理具體規(guī)定時,可考慮出差地遠近、出差時間長短等因素,在限額內合理確定上述費用的報銷標準。

差旅費標準:省外按《財政部關于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行〔2015〕497號)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省內按《關于調整省直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差旅住宿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江財行〔2016〕15號)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其中,省內到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7市每人每天:省級900元、廳級及相當職務人員550元,其他人員450元;到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14市所轄區(qū)每人每天:省級850元、廳級及相當職務人員530元、其他人員420元;到上述14市所轄縣(市)每人每天:省級850元、廳級及相當職務人員500元、其他人員400元。

伙食補助費標準:每人每天100元。

市內交通費標準:每人每天80元。

(十七)關于出差當天往返的處理。出差當天往返而無住宿費發(fā)票的,由出差人員說明情況并經所在部門領導批準,可憑出差審批單報銷當天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其中當天往返但公務活動超過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房費在住宿費限額標準一半內憑據(jù)報銷。

(十八)關于誤餐費的處理。我市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常駐地內聯(lián)系工作,未能在聯(lián)系工作單位解決午餐或晚餐(不包括早餐),而必須在外買食者,由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并經所在部門領導批準,每餐可領取誤餐補助費40元(上限標準)。我市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到鶴山市以外聯(lián)系工作的,按所在地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差旅費報銷范圍

1、差旅費核算的內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 費用支出,包括購買車、船、火車、飛機的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況下,單位補助出差伙食費就不再報銷外地餐費了,或者報銷餐費就不再補助出差伙食費。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計入差旅費中,稅法上并沒有相關的文件規(guī)定。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差旅費的證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

三、差旅費報銷流程

1、出差人員填制差旅費報銷單--直屬上級審查 分管副院長核準 財務人員審核--出納結算付款。各分管領導應對差旅費報銷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全面責任。

2、財務人員、稽核人員、資金管理人員按規(guī)定對報銷手續(xù)、預算額度、票據(jù)合法性、真實性、出差標準進行審核并對此負責。

四、差旅費報銷注意事項

1、員工報銷時按財務部門規(guī)定填制報銷單據(jù),附原始票據(jù):包括出差申請、機票(明折明扣票)、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住宿發(fā)票、會議通知、過路費、過橋費等 ,無本人姓名的原始發(fā)票須在背面簽名。

2、乘坐飛機的,訂票費、改簽費、退票費、往返機場的車費不予報銷。

3、出差補助天數(shù)=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發(fā)日期。

4、須按財務規(guī)定取得并填寫真實合法的憑證。對項目填寫不完整或字跡模糊不清的不予報銷;對涂改、偽造或變造原始票據(jù)、虛報出差天數(shù)的,不予報銷。

5、原始票據(jù)丟失、毀損的,當事人需作出詳細書面說明及需報銷單據(jù)明細項目、金額,經直屬上級與所在部門第一負責人簽批后,報學院、學校分管領導簽批報銷。

6、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交通費的報銷,按其應乘坐的交通工具類別計算報銷金額,超額部分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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