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題文章為大家提供辦理離婚證的辦理條件、材料、流程等相關信息,大家參照文本內容前往辦理。
辦理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愿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一方必須是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
5、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6、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
辦理材料
1、提供本人的有效戶口本和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
注:以下情況應提交的資料:
外國公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
香港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和往來內地通行證,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
澳門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和往來內地通行證,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
臺灣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和往來大陸通行證,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
華僑:提供中國護照,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
2、婚姻登記窗口直接提供的《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3、以上材料均為原件一份,離婚協(xié)議書為兩人一式三份;
4、單人照兩寸的各2張。
廈門市涉外離婚登記辦理材料
辦理流程
1、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jiān)誓并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guī)范、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廈門市民政局
辦公地址: 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qū)湖濱北路67號1號樓310室
服務熱線: 0592-2077551
上班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廈門市民政局聯(lián)系方式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辦理費用
離婚登記每對8元(內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