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關心這些嗎?比如請病假或者事假的話,公司會支付工資嗎?
(1996年12月31日發(fā)布,1997年1月1日施行)
(一)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全額發(fā)給。
(二)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基本工資按9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資全額發(fā)給。
(三)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基本工資按7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基本工資按8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20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資按90%計發(fā)。
(四)獲得由人事部與國務院其他職能部門聯(lián)合授予或省政府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以及獲得國家、省政府授予的有突出貢獻專家、南粵杰出教師稱號,仍然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發(fā)給。
(五)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發(fā)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