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高級中等學校招生的有關政策,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辦公室就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做出相關規(guī)定,印發(fā)了《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規(guī)定》的通知。通知內容如下:
一、報名對象和辦法
(一)持有本市常住戶口(含藍印戶口,以下同),且具有本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在學籍校辦理報名手續(xù)。
(二)持有本市常住戶口,仍在外省市就讀并要求回津升學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須持本人戶口簿和學籍證明等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到戶籍所在區(qū)縣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xù)。
(三)符合積分政策的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投靠落戶后,且取得本市常住戶口的,可在其學籍;驊艏趨^(qū)縣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xù)。
(四)凡符合津教委〔2011〕103號和津教委中〔2008〕19號文件規(guī)定的香港、澳門、臺灣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可在其學籍校辦理報名手續(xù)。
(五)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已在我市就讀并具有本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經就讀學校所在區(qū)縣中招辦審核同意后,可在其學籍校以外地考生身份報名,但只可報考五年制高等職業(yè)教育和各類中職學校。
(六)往屆初中畢業(yè)生、各類高級中等學校在校生不準報名。
二、報名時間
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時間為:12月15日至20日,逾期不再補報。戶籍動遷學生進津手續(xù)原則上于12月20日前辦理完畢。
三、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學生學籍校負責,初中校校長是本校資格審查的第一責任人。各初中校一律不得接收非本校學籍學生報名。
(二)辦理報名手續(xù)時,報考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證件不齊者不予辦理。
(三)報名資格經其所在學籍校初審后由各區(qū)縣中招辦審查確認。凡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均須填寫《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報名表》(見附件1)。
(四)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總隊將對報考者的戶籍情況進行核查,各區(qū)縣中招辦要按照要求準備報送相應信息及材料。
四、信息采集
(一)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報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統一使用“天津市高級中等學?荚囌猩芾硐到y”(以下簡稱“管理系統”),管理系統客戶端應用條件見附件2。
(二)市中招辦將報考者在八年級參加學業(yè)考查時采集的數據統一導入“管理系統”,作為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的基礎信息。
(三)各學籍校在各區(qū)縣中招辦的統一指導下,按照工作進程,依據經審查合格的《天津市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