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起,蕪湖居民用天然氣價格進行調整,我市上調了居民階梯氣價,增加了居民階梯分檔氣量,學校、養(yǎng)老福利機構等天然氣價格也有所上調。2018年我市每戶居民月均用氣量17立方米,按照每立方米氣價上調0.32元測算,每戶每月增加支出5.44元。
根據(jù)調整方案,
居民用氣各階梯價格均
上調0.32元/立方米,即
第一階梯氣價由2.33元/立方米調至2.65元/立方米;
第二階梯氣價由2.80元/立方米調至3.12元/立方米;
第三階梯氣價由3.50元/立方米調至3.82元/立方米。
在增加居民階梯分檔氣量方面,
第一階梯氣量不變,每戶月均用氣量30立方米及以下;
第二階梯氣量由每戶月均用氣量30立方米以上至60立方米(含)調至30立方米以上至100立方米(含);
第三階梯氣量由每戶月均用氣量60立方米以上調至100立方米以上。
學校、養(yǎng)老福利機構等執(zhí)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水平仍然按照居民第一檔與第二檔氣價的平均水平執(zhí)行,即由2.57元/立方米調至2.89元/立方米。
在困難群眾優(yōu)惠政策方面,對經(jīng)市民政局確認的城市低保戶用氣提高補貼標準,即每月用氣費支出不足8元調至不足10元,據(jù)實免收;超過8元調至超過10元, 減收10元。
為何要疏導居民氣價?
市發(fā)改委工作人員表示,
全國天然氣價格改革分步推進,近年來主要側重于非居民用氣,居民用氣價格改革相對滯后,由中石油、中石化通過陸上管道供應的25個通氣省份(西藏尚未通管道氣)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10年以來一直未作調整,價格沒有理順,價格水平低于非居 民用氣。隨著市場形勢變化和非居民用氣價格改革深化,居民氣價偏低的矛盾越來越突出。
為此,國家決定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門站價格與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銜接,安徽省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由1.555元/立方米調至1.97元/立方米,其中2018年理順0.35元/立方米,剩余價差2019年6月10日后理順。
今年,國家發(fā)改委下發(fā)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天然氣增值稅稅率再次下調,由10%下調為9%,門站氣價下調為1.95元/立方米。
為切實將天然氣增值稅改革的紅利讓利于用戶,經(jīng)重新測算,我市居民氣價在原擬調價0.35元/立方米基礎上下調0.03元/立方米,此次居民用氣各階梯價格均上調0.32 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