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鋒區(qū)、龍沙區(qū)、建華區(qū)、富拉爾基區(qū)、昂昂溪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黑龍江省物價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印發(fā)<黑龍江省定價目錄>的通知》(黑價規(guī)〔2017〕166號)和《黑龍江省物價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的通知》(黑價經〔2018〕86號)的文件精神,并召開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qū)及富拉爾基區(qū)、昂昂溪區(qū)調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聽證會廣泛爭求社會意見,經市政府16屆26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現將我市中心城區(qū)及富拉爾基區(qū)、昂昂溪區(qū)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及銷售價格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齊齊哈爾港華燃氣有限公司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為0.85元/立方米(含稅價)。
二、我市中心城區(qū)及富拉爾基區(qū)、昂昂溪區(qū)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現行銷售價格調整為第一階梯2.50元/立方米(含稅價),第一階梯氣量設定值為每年每戶260立方米(含本數)及以下部分;第二階梯3.00元/立方米(含稅價),第二階梯氣量設定值為每年每戶260立方米(不含本數)至500立方米(含本數)部分;第三階梯3.75元/立方米(含稅價),第三階梯氣量設定值為每年每戶500立方米(不含本數)以上部分。
三、對持有民政部門核發(fā)的低保證家庭,第一階梯仍執(zhí)行1.66元/立方米(含稅價)的優(yōu)惠氣價,第一階梯氣量設定值為每年每戶260立方米(含本數)及以下部分。超過部分,執(zhí)行2.50元/立方米(含稅價)氣價標準。
四、居民采暖用氣各階梯價格。未單獨裝表的(與居民用氣同用一塊表)和單獨裝表的,第一階梯調整為2.50元/立方米(含稅價),第二階梯調整為3.00元/立方米(含稅價)。
居民采暖用氣各階梯氣量計算。未單獨裝表的(與居民用氣同用一塊表),第一階梯氣量設定值為每年每戶3080立方米(含本數)及以下部分。第二階梯氣量設定值為每年每戶超過3080立方米部分;單獨裝表的,在采暖期期間按實際氣表數計算,第一階梯氣量設定值為每年每戶2820立方米(含本數)及以下部分。第二階梯氣量設定值為每年每戶超過2820立方米部分。
五、執(zhí)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學校、養(yǎng)老福利機構等),氣價按照居民生活用氣的一、二檔的平均價格2.75元/立方米(含稅價)執(zhí)行。
居民階梯氣價其他相關內容仍按《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qū)和富拉爾基區(qū)昂昂溪區(qū)實行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齊政辦發(fā)〔2016〕5號)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