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選擇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每天早8時至晚20時為峰段,電價在0.4983元/千瓦時基礎上加5分,晚20時至次日早8點為谷段,電價在0.4983元/千瓦時基礎上降2毛,減少夜間用電量大的居民生活成本。同時,針對符合小區(qū)非集中供暖條件的居民,可選擇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電政策,不再執(zhí)行居民階梯計價,按照冬季5個月每月用電量800千瓦時測算,每年可節(jié)省階梯電費約1600元。
峰段:每日8:00時至20:00時
電價:現(xiàn)行電價基礎上每度電加價0.05元,到戶價為0.5483元/千瓦時;
谷段:每日20:00時至次日8:00時
電價:在現(xiàn)行電價基礎上每度電降低0.20元,到戶價為0.2983元/千瓦時;
(2)對“一戶一表”城鄉(xiāng)居民客戶,其階梯電價標準仍正常執(zhí)行,一檔電量不加價(峰0.5483元,谷0.2983元),二檔電量在基礎價格上每千瓦時加0.05元(峰0.5983元,谷0.3483元),三檔電量在基礎價格上每千瓦時加0.3元(峰0.8483元,谷0.59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