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發(fā)布《云南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下稱《目錄清單》),對交通服務收費、公用事業(yè)服務收費和其他特定服務收費3類14項收費標準予以明確。
在交通服務費方面,《目錄清單》對車輛通行費、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汽車客源站服務收費做出規(guī)定。其中,公共文化、交通、體育、醫(yī)療、教育等公共設施配套停車場(庫、泊位)具有壟斷經營性的停車場(庫、泊位)0?60分鐘內免費;政府投資建設(設立)的停車場(庫、泊位)收費標準為1?10元/小時,每增加1小時加收0.5?5元。
資料圖:路邊的國資停車位
在公用事業(yè)服務收費方面,居民燃氣工程安裝費為2000?3970元/戶,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為2?15元/戶/月;居民用戶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城市用戶終端25元/戶/月,農村用戶終端21元/戶/月。
其他特定服務收費方面,公共租賃住房物業(yè)服務收費為0-1.38元/平方米/月,普通住宅前期物業(yè)服務收費為0-1.8元/平方米/月。
在證明法律事實類公證收費中,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學歷、學位、經歷、職務(職稱)、資格、無(有)犯罪記錄、婚姻狀況、收養(yǎng)關系、親屬關系、選票、指紋每件收取150元。
證明事實收養(yǎng)、扶養(yǎng)事實、用于繼承的親屬關系、財產權、收入狀況、納稅狀況、票據拒絕、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查無檔案記載每件收取300元。證明委托,不涉及財產處分的,每件300元;涉及財產處分的,每件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