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nèi)容 | 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領深圳駕駛證 |
法律依據(jù)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 123 號) |
數(shù)量及方式 | 無數(shù)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
條件 | 一、所持的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必須是真實且在有效期內(nèi),任何國家或組織簽發(fā)的國際駕駛證及實習駕駛證、臨時駕駛證不予受理。部分準駕車型標注不明確的境外駕駛證需出具官方說明文本。 境外駕駛證限制: (一)阿根廷、泰國、印尼、馬來西亞、柬埔寨凡是1年臨時的駕駛證都不可換領中國駕駛證 (二)澳大利亞P1、P2實習的臨時駕駛證不可換領中國駕駛證 (三)加拿大準駕車型為G1、G2、7、6、8的駕駛證都不可換領中國駕駛證,準駕車型為5、4、9、G可以換領中國駕駛證 〓、境外人員提供其入境時所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在簽證期內(nèi),進入我國境內(nèi)居(停)留期為六個月以上的有效簽證或者居留許可,以及提供本市公安機關開具的反映其住址的居留證或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的原件及復印件! |
申請材料 | 一、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所需資料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注:在www.stc.gov.cn可以下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表單文件,注意有正反兩頁。) 2、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注:在www.stc.gov.cn可以下載“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表單文件,注意有正反兩頁。) 3、有效境外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非中文表述的外文駕駛證,還需提供我市區(qū)級以上公證處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冊的翻譯公司公證的中文翻譯文本,其中外文姓名也需翻譯成中文姓名,并且在翻譯文本上同時顯示)。注:任何國家或組織簽發(fā)的國際駕駛證及實習駕駛證、臨時 駕駛證不予受理,部分準駕車型標注不明確的境外駕駛證須出具官方說明文本。 4、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境外人員提供其入境時所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在簽證期內(nèi),進入我國境內(nèi)居(停)留期為三個月以上的 有效簽證或者居留許可(居留許可簽發(fā)地非廣東深圳的,需在居留許可簽發(fā)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以及提供本市公安機關開具的反映其住址的居留證或境外人員 臨時住宿登記表的原件及復印件。 (2)深圳戶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證; (3)外地戶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證及我市公安機關核發(fā)的居住、暫住身份證明; (4)其他請參見關于申請人身份證明的補充說明; 5、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6、提供本人在深圳市任何一間可照駕駛證相片照相館的照相回執(zhí)(回執(zhí)6個月內(nèi)有效),須自備四張駕駛證專用照片(兩張分別貼申請表用及體檢表格 ,兩張用于制作駕駛證)。 7、此項業(yè)務不可代辦。 溫馨提示:復印件要求為A4規(guī)格,境外駕駛證需復印正反兩面。 |
申請表格 | 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 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樣本) 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香港人換證 |
申請受理機關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考試科,地點:深圳市南山區(qū)龍珠大道龍井路口西里車管所。電話:22222000 |
決定機關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考試科 2、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駕駛證管理科。 |
程序 | 一、領軟格并規(guī)范填寫領表方式: (一)http://www.stc.gov.cn 下載; (二)車管所或服務站窗口領取體檢方式:持表格到區(qū)級以上聯(lián)網(wǎng)醫(yī)院體檢機動車駕駛證數(shù)碼照相回執(zhí)及專用相片:在深圳市各聯(lián)網(wǎng)照相館獲取。 〓、窗口受理、領取受理回執(zhí) (一)與我國簽訂互認機動車駕駛證協(xié)議,免考的,持所需資料到駕駛證管理科業(yè)務大廳領取叫號票等候辦理; 。ǘ┬鑵⒓涌颇恳蝗荚嚨,持所需資料到駕駛證管理科業(yè)務大廳領取叫號票等候辦理,辦理完畢領取業(yè)務流程單;C1含以下,持業(yè)務流程單到考試科預約參 加科目一考試;B1B2含以下持業(yè)務流程單到考試科預約參加科目一三考試;持簽注考試合格信息的業(yè)務流程單到駕駛證管理科業(yè)務窗口領取受理回執(zhí)。 三、繳納工本費繳費方式: 持受理回執(zhí)到建行各網(wǎng)點繳納工本費四、領取駕駛證領證方式: (一)委托郵寄; (二)申請人或代理人到業(yè)務大廳發(fā)證窗口領;領證時間:領取回執(zhí)后三個工作日領證要求:受理回執(zhí)、繳費憑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原駕駛證。 |
時限 | 自受理之日起3日辦結。 |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 證件有效期以駕駛證簽注有效期為準。 |
法律效力 | 經(jīng)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換領駕駛證。 |
收 ⊙ | 持受理回執(zhí)到建行各網(wǎng)點繳納工本費(汽車類:60元/人次,摩托車類40元/人次)。收費依據(jù):粵價 [2008]283號;粵價函[2007]382號 |
年審或年檢 | 無年審 |
網(wǎng)上預約 | 無 |
網(wǎng)上受理 | 無 |
狀態(tài)查詢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