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記者從牡丹江市人社局獲悉,自本月起,牡丹江市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050元調整到每月1270元,增幅達到20.95%。同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由每小時9元調整到每小時11.5元。
據(jù)了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guī)定》(200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的有關規(guī)定,省政府決定從2015年10月1日起調整黑龍江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黑龍江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五檔。第一檔:哈爾濱市區(qū)(呼蘭區(qū)、阿城區(qū)、雙城區(qū)除外)為1480元;第二檔:大慶市區(qū)為1450元;第三檔: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綏化市區(qū),綏芬河市、撫遠縣及哈爾濱市呼蘭區(qū)、阿城區(qū)為1270元;第四檔:黑河市區(qū)、大興安嶺地區(qū)、伊春市區(qū)、哈爾濱市雙城區(qū)、各縣級市(鐵力市除外)為1120元;第五檔:其他各縣、鐵力市、伊春市其他區(qū)為10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分為五檔,分別為:14.2元每小時、14元每小時、11.5元每小時、10.8元每小時和10元每小時。
此外,人社部門提醒勞動者,工資如果未達到最低工資標準,可向當?shù)貏趧颖U媳O(jiān)察部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