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甘肅二手房交易稅費政策新規(guī)定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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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交易主要分四種情況:正常過戶、贈與過戶、繼承房產交易過戶和析產。各種交易形式所需繳納的稅費是不同的。

一、正常過戶

1.營業(yè)稅(稅率5.55%,賣方繳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剛剛發(fā)布了有關2015年二手房營業(yè)稅的最新政策:

《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

①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yè)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yè)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yè)稅。

②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標準、辦理免稅的具體程序、購買房屋的時間、開具發(fā)票、差額征稅扣除憑證、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行為及其他相關稅收管理規(guī)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5?26號)、《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稅收政策執(zhí)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17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③本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執(zhí)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2號)同時廢止。

如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如商鋪、寫字間或廠房等,則不論是否滿2年都需要全額征收營業(yè)稅。

2.個人所得稅(稅率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賣方繳納)

征收條件以家庭為單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繳納個人房轉讓所得稅。在這里有兩個條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購買時間超過5年。如果兩個條件同時滿足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房產則不管什么情況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3.印花稅(稅率1%,買賣雙方各半)

不過從2009年至今國家暫免征收。

4.契稅(基準稅率3%,優(yōu)惠稅率1.5%和1%,買方繳納)

征收方法:按照基準稅率征收交易總額的3%,若買方是首次購買面積不足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繳納交易總額的1%,若買方首次購買面積超過90平方米(包含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1.5%。

5.其它稅費

如交易手續(xù)費、房產證和土地證工本費、配圖費、貸款手續(xù)費和中介費等費用根據房管局政策或市場行情據實結算。

二、贈與過戶

免征營業(yè)稅和個人所得稅,不論房產什么情況都需要征收全額契稅。

三、繼承房產交易過戶和析產都不需繳稅。

溫馨提示:以上二手房交易稅費計算方式僅供參考。由于各地政策可能不一樣,請以當地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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