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和高校應建立學校管理人員輪流陪同學生就餐制度,各校校級領導每月應至少陪餐一次,每學期陪餐4次以上。這是近日下發(fā)的《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學校學生食堂陪餐的制度》中提出的要求,該制度自1月1日起施行。
廣東要求,學校行政管理部門駐地所在校區(qū)應安排學校行政部門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陪餐,其他校區(qū)可安排常駐該校區(qū)院系的中層管理人員陪餐;學生食堂較多的高?奢喠靼才排悴褪程茫WC每天兩個以上食堂有人陪餐;每學期各食堂陪餐次數(shù)20次以上。中小學應安排學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陪餐,所有學生食堂每天均應有管理人員陪餐。
廣東提出,陪餐人員要對所食用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評價,對就餐食堂當天食品安全有關情況等進行監(jiān)督,對就餐學生的意見和建議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