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新生兒上戶口時間限制及辦理流程材料最新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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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本市戶籍人員,結婚后出生子女申報戶口,由監(jiān)護人向父親或母親戶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辦理材料

1.《出生申報登記表》;

2.《出生醫(yī)學證明》;

3.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其中一方是軍人的,軍人一方應提供軍人工作證件和《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4.接生醫(yī)院母親分娩記錄、病案檔案、嬰兒免疫接種規(guī)劃卡或者親子司法鑒定書(含《司法鑒定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辦理流程

1、窗口審核受理

2、材料完整,收件,開具《受理回執(zhí)單》

3、分局人口管理科審核

4、系統錄入

5、取件

溫馨提示

隸屬同安分局大同派出所、祥平派出所轄區(qū)的到同安區(qū)行政服務中心申請

辦理地點

廈門市公安局

地址:廈門市新華路43號

電話:0592-203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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