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出生登記辦事指南

思而思學網(wǎng)
辦件模式: 審核件
審批事項: 出生登記
事項編碼: 100107N001
審批類型: 非行政許可
許可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guī)定(試行)》(浙公通字{2008}82號)、[浙江省《出生醫(yī)學證明》管理規(guī)定(試行)](浙衛(wèi)發(fā)[2015]96號)。
申請條件: 1、嬰兒的監(jiān)護人(父母)或者父(母)所在戶的戶主持嬰兒《出生醫(yī)學證明》和申報戶戶口簿。 2、父母不同戶的,需查驗父母結婚證(或非婚生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
申請材料: 1、出生登記申請表
2、嬰兒的《出生醫(yī)學證明》
3、父或母(申報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父母同戶)
4、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證明(父母不同戶)
5、嬰兒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不同戶)
6、未按時申報出生登記的情況說明(嬰兒出生超過30日1年內)
7、以上相關證件所登記的信息應當一致,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等,請確認。
辦理流程: 網(wǎng)上申請流程:
1、父(母)網(wǎng)上填寫出生登記申請表;
2、派出所(含辦證中心)預審查同意快遞郵件或窗口現(xiàn)場辦理;
3、父(母)郵遞證明材料(證件類原件還需復印件)到婺城分局辦證中心。由辦證中心派件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4、派出所(含辦證中心)辦結,經(jīng)辦人核對嬰兒常表并簽名;
5、郵遞原證件給當事人。
窗口現(xiàn)場申請流程:
1、申請人(父、母)填寫出生登記申請表;
2、窗口審查證明材料;
3、嬰兒出生1年內申報、手續(xù)齊全有效的,給予當場辦理;嬰兒出生1年后申報的,7個工作日內辦理。
辦理期限: 7個(工作日)
時限說明: 承諾時間不包含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現(xiàn)場勘查、補件、上報(轉報)、郵寄等步驟所需要的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jù): 不收費
受理部門: 戶政
受理地址: 金華市婺城區(qū)環(huán)城西路2888號火車西站以北500米西側。其余各鄉(xiāng)(鎮(zhèn))的居民戶口事項和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申請,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白龍橋、雅畈、蔣堂、湯溪、羅埠、瑯琊)受理或辦理。
受理時間: 正常工作日內
聯(lián)系方式: 0579-82290577
監(jiān)督投訴: 0579-8229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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