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成績呈現方式及運用
統(tǒng)一考試成績采用分數與等級共同呈現。
省統(tǒng)一命題考試各科目等級:市區(qū)分為A+、A、A-、B+、B、B-、C+、C、C-、D+、D、E等12個等級,各等級比例按照A+等級5%、A等級5%、A-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D+等級10%、D等級5%、E等級5%劃定,其中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分別合并作為一個學科呈現分數、等級。
市區(qū)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為A、B、C、D等4個等級。體育考試:50-45分為A等級,44-40分為B等級,39-30分為C等級,29-0分為D等級。理科實驗操作考試:10-9分為A等級,8-7分為B等級,6-5分為C等級,4-0分為D等級。
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計入中考總分,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含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
市區(qū)英語口語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作為普通高中總分同分值錄取的依據。
生物和地理學科學業(yè)結業(yè)考試由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課程結束時舉行。具體考試內容、分值、命題方式和考試辦法由各縣(市)區(qū)依據《安徽省初中地理、生物學科學業(yè)考試綱要》等有關要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