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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十一條規(guī)定,以及《遼寧石油化工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第五條規(guī)定,學校決定開展2018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

一、復查工作組織機構

2018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下進行,下設復查工作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實施落實此項工作。

教務處、學生處、校醫(yī)院、檔案館、各學院負責組織落實本單位的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

二、復查范圍和對象

2018年通過高考錄取到我校的所有本科學生。

三、復查新生基本錄取信息

1、錄取信息復查:

由各學院負責完成此項工作。

(1)由各學院負責對所在學院新生的錄取數據基本信息進行逐一核查,具體步驟是打印并核對《2018級新生復查基本信息表》各項信息,新生本人簽字確認,然后由學院負責檢查,根據新生檔案、身份證明、錄取通知書等對新生基本錄取信息進行認真核對。

(2)如新生發(fā)現基本錄取信息與本人實際存在不一致的情況,需向所在學院復查負責人說明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學院根據有關材料與考生本人檔案進一步核對,并在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報告中詳細說明,相關材料上報復查工作辦公室。

2、體檢復查:

由校醫(yī)院牽頭,各學院協(xié)助完成此項工作。校醫(yī)院負責對2018級新生開展入學體檢復查工作。由校醫(yī)院形成全校新生體檢復查書面報告,根據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專業(yè)要求,復查新生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yè)或者專業(yè)類別體檢要求,對復查中發(fā)現患有嚴重疾病的學生,給出其能否繼續(xù)在校學習的意見和建議,報送所在學院和復查工作辦公室。

3、專升本新生?飘厴I(yè)證書復查:

由化工與環(huán)境學部、經管學院和礦業(yè)工程學院負責完成此項工作;づc環(huán)境學部、經管學院和礦業(yè)工程學院要對報到的專升本新生審核其?飘厴I(yè)證書原件,并在教育部學信網進行核對?飘厴I(yè)信息是否屬實。對于沒有獲得?飘厴I(yè)證書或者不能在教育部學信網查詢到者,在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報告中詳細說明,報送復查工作辦公室。

4、藝術、體育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yè)水平復查:

由藝術學院、體育學院負責完成此項工作。藝術學院、體育學院要對新生復查其專業(yè)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相關學院負責組織專業(yè)水平測試命題、考試和確定測試合格標準,將學校專業(yè)考試結果與高考專業(yè)成績相比較,對于不能表達和顯示其與應有專業(yè)水平相一致的考生,在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報告中詳細說明,報送復查工作辦公室。

5、入學檔案材料復查:

由各學院牽頭,檔案館協(xié)助完成此項工作。各學院認真檢查新生個人紙質檔案,包括高考報名登記表、考生體檢表、高中學生學籍表或畢業(yè)生登記表、入黨入團材料等應與準考證、身份證、錄取名冊等信息一致。核查新生入學后所填寫有關材料的字跡與學生紙質檔案中本人填寫內容的字跡是否一致。對于沒有檔案的新生,各學院應告知學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補齊,并按照以上要求進行復查。復查結果在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報告中詳細說明,報送復查工作辦公室。

6、應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的辦理流程:

(1)應征入伍新生本人或委托人辦理,需提供以下材料:高考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縣級征兵辦公章《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原件2份(學校填寫有關高考錄取信息并加蓋公章,學校和縣級征兵辦各留存1份)、征兵辦出具的《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原件及復印件、新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查看后返還,保留復印件)。

(2)材料郵寄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的應征入伍新生,由學院負責登記有關情況,并提供以下材料:入伍新生的高考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加蓋縣級征兵辦公章《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原件2份(學校填寫有關高考錄取信息并加蓋公章,學校和縣級征兵辦各留存1份)、征兵辦出具的《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復印件1份。學院將加蓋公章的《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1份郵寄回新生本人。

各學院對照以上逐項復查內容,填寫附表各項復查內容統(tǒng)計表和2018年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報告,于 月 日前上報紙質和電子版到2018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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