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應屆初中畢業(yè)生或具有初中畢業(yè)同等學歷的社會青年均可報名參加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原則上要求參加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初三春季分流學生和報讀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的初中往屆生、高考落選生、在職人員、農(nóng)村勞動者、下崗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社會青年可免試錄取。具體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和方法按《關于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湛教[2014]34號)執(zhí)行。
二、填報志愿
(一)填報時間
5月25日至6月3日。
(二)志愿批次
志愿分為第一批和第二批共兩個批次,每個批次按計劃類別分別設置相應志愿組。
在第一批錄取的學校有廣東實驗中學、我市公辦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以及經(jīng)市教育局批準在該批次錄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含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第一批分兩個志愿組,第一志愿組共5個志愿,考生可根據(jù)本人意愿填報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國家任務生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但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需按民辦學校收費標準繳費;第二志愿組共3個志愿,考生可根據(jù)本人意愿填報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擇校生。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高中試驗班,以及本批次的特長生實行提前錄取。
在第二批錄取的學校有公辦一般普通高中學校(含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和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第二批分三個志愿組,第一志愿組共3個志愿,考生可根據(jù)本人意愿填報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國家任務生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但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需按民辦學校收費標準繳費;第二志愿組共2個志愿,考生可根據(jù)本人意愿填報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擇校生;第三志愿組共8個志愿,考生可根據(jù)本人意愿填報中職學;蚣脊W校。本批次的特長生實行提前錄取。
(三)志愿兼報
第二批的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和技工學校不得兼報,其余均可兼報。只報考第二批中等職業(yè)技術學;蚣脊W校的考生,第一批的志愿不用填報。
(四)志愿填報
1、考生上網(wǎng)自主填報志愿?忌ㄟ^登錄“湛江市中考報名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zb.zhjedu.cn),自主填報志愿。普通高中學校嚴格按照考生志愿劃線和錄取,考生必須根據(jù)本人實際情況慎重填報志愿,并對志愿負責。
2、指導考生科學填報志愿。市、縣(市、區(qū))教育局中考部門要加強指導和檢查,確保志愿填報工作順利進行。各初中學校要高度重視考生志愿填報工作,采取切實可行的辦法確?忌暇W(wǎng)填報志愿,加強對班主任老師的培訓,指導考生合理填報志愿。
3、打印志愿表存檔備查?忌诰W(wǎng)上確認提交志愿后,由學校打印志愿表給考生本人簽名確認,考生簽名確認后的志愿表由學校存檔備查。
4、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嚴禁縣(市、區(qū))教育部門和學校隱瞞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嚴禁縣(市、區(qū))教育部門控制學校的志愿填報工作;嚴禁招生學校將本校志愿事先印好在志愿表上強制考生填報;嚴禁縣(市、區(qū))教育部門和學校擅自篡改考生志愿;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考試后篡改志愿。凡隱瞞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強制考生填報志愿、擅自更改考生志愿,或在考試后篡改志愿的,一經(jīng)查實將嚴肅處理和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考試
(一)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根據(jù)省教育廳規(guī)定分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兩科)、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兩科安排在八年級考試)。
(二)分值
語文、數(shù)學、英語(含聽力)各150分(卷面分值各120分,分別以125%計入總分),物理、化學各10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別以100%計入總分)、思想品德、歷史各8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別以80%計入總分),生物、地理各25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別以25%計入總分),體育60分,總分920分。
考試各科的初中畢業(yè)成績由市教育局按考試分數(shù)換算成等第成績公布,作為學生畢業(yè)成績。
(三)考試
1、文化課考試?荚嚂r間為6月19日至22日,具體安排如下: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19日
地理(9:00-9:50)
生物(10:10-11:00)
6月20日
語文(9:00-11:00)
思想品德(3:00-4:20)
歷史(4:50-5:40)
6月21日
數(shù)學(9:00-10:40)
物理(3:00-4:20)
6月22日
英語(9:00-10:40)
化學(3:00-4:20)2、體育考試。統(tǒng)一考試時間在4月14日-4月25日;緩考安排在5月15日。具體考試辦法按《關于印發(fā)湛江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體育考試方案的通知》(湛教[2013]331號)執(zhí)行。
(四)考試安排
文化課考試實行單人單桌,每個考場要配備2名監(jiān)考員,同一考場的2名監(jiān)考員不能來自同一所學校。原則上不安排初三級任課教師監(jiān)考。有條件的縣(市、區(qū))應集中在縣城考試,條件不成熟的可以分片集中進行。同一考點必須安排三所以上學校的考生參加考試?键c和保密室建設要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國家保密局聯(lián)合頒發(fā)的《關于印發(f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guī)定的通知》(教考試〔2004〕2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5月中旬前市教育局將組織檢查各縣(市、區(qū))考點和保密室,檢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準考證號和考場、座位編排由市教育局招生考試科用電腦隨機編排。各縣(市、區(qū))必須嚴格按市教育局招生考試科的編排安排考試,未經(jīng)許可不得改動。
為確保英語科聽力考試質量,英語科考試時,考場采用有線廣播或無線聽力耳機接收系統(tǒng)播放聽力光盤。
(五)特長生術科考試
特長生術科考試由縣(市、區(qū))教育局和招生學校組織。凡有特長生招生計劃的學校,必須在5月20日前完成術科考試工作。具體考試時間、考試辦法、考試項目、分值、評分標準等由縣(市、區(qū))教育局和招生學校確定。
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作為特長生招生劃線錄取的依據(jù)。每個考生每一批次只能參加一所普通高中學校一個類別特長生(體育、音樂和美術)的考試,考試成績由考生簽名確認(附件4)。如果考生違反規(guī)定參加同一批次多所學校特長生考試,或參加多個類別的特長生考試的,市將取消招生學校上報的該生成績,不列入特長生劃線范圍。
(六)成績報送及公布
1、體育考試成績的報送。體育考試的原始成績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錄入電腦,于5月16日前將密封的成績光盤和成績更正登記表及其成績登記卡送市教育局招生考試科,并將體育成績統(tǒng)計表送市教育局體衛(wèi)藝科。
2、特長生術科考試成績的報送。各招生學校完成特長生術科考試后,按招生計劃1:1.3的比例上報術科成績入圍的考生名單一式兩份,加蓋學校公章后連同考生術科成績確認書(存根)復印件,于5月30日前報縣(市、區(qū))教育局中考部門,由縣(市、區(qū))教育局中考部門加蓋公章后報市教育局招生考試科和基礎教育科(市直中學直接報市教育局招生考試科和基礎教育科)。術科成績入圍的考生名單和成績電子文檔由縣(市、區(qū))教育局中考部門匯總后發(fā)市教育局指定郵箱(附件3)。
3、文化課考試成績的公布和復查。各考試科目成績和各學校錄取分數(shù)線于7月8日由市教育局同時公布。為做好考試招生工作的銜接,市教育局招生考試科會基礎教育科做好各學校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劃定工作。分數(shù)線劃定后,由市教育局招生考試科將考試成績、各批次錄取學校上線考生名單數(shù)據(jù)復制成光盤移交基礎教育科。各考試科目成績和各學校錄取分數(shù)線公布時,市教育局招生考試科同時將成績和各批次錄取學校上線考生名單光盤發(fā)給縣(市、區(qū))教育局中考部門,并由縣(市、區(qū))教育局中考部門轉發(fā)各中學打印向考生公布?忌鐚Ρ救顺煽冇幸蓡,可在7月9日至10日兩天內向所在中學申請復查,由縣(市、區(qū))教育局中考部門集中后于7月10日12:00前送市教育局招生考試科復查。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各學校要做好成績、上線考生名單公布和成績復查工作,以確?忌戏嘁婧弯浫」ぷ黜樌M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