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再次調高了!從7月1日起,一類行政區(qū)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由之前的1400元提升至1600元,二類行政區(qū)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由之前的1250元提升至1450元,三類行政區(qū)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由之前的1100元提升至1300元,等于說各增加了200元。這是記者7月10日從省人社廳獲得的消息。
自2015年7月1日起,河南省一類行政區(qū)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二類行政區(qū)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4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3.5元;三類行政區(qū)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2元。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指出,各類企業(yè)要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最低工資規(guī)定,按月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標準,違者嚴肅查處。舉報電話:12333。
最新標準
一類行政區(qū)域 月最低工資標準160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
二類行政區(qū)域 月最低工資標準145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3.5元
三類行政區(qū)域 月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2元
一、二、三類行政區(qū)域都分別包括哪些地方?據介紹,省會鄭州所轄縣區(qū)均為一類行政區(qū)。此外,洛陽市區(qū)(含吉利區(qū))、新安縣、欒川縣、偃師市,平頂山市區(qū)(含石龍區(qū))、舞鋼市,安陽市區(qū)、鶴壁市區(qū)、新鄉(xiāng)市區(qū)、焦作市區(qū)、沁陽市、孟州市、許昌市區(qū)、長葛市、漯河市區(qū)、三門峽市區(qū)、義馬市、澠池縣、靈寶市、陜縣、濟源市區(qū)、鞏義市都屬于一類行政區(qū)域。開封市區(qū)(不含祥符區(qū))、伊川縣、孟津縣、宜陽縣、洛寧縣、嵩縣、汝陽縣、寶豐縣、郟縣、林州市、湯陰縣、安陽縣、淇縣、輝縣市、新鄉(xiāng)縣、修武縣、武陟縣、博愛縣、溫縣、濮陽市區(qū)、禹州市、鄢陵縣、許昌縣、襄城縣、舞陽縣、臨潁縣、盧氏縣、南陽市區(qū)、商丘市區(qū)、信陽市區(qū)、周口市區(qū)、項城市、駐馬店市區(qū)、汝州市、永城市屬于二類行政區(qū)域,其他為三類區(qū)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