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公務員基本工資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基本工資從40%漲到45%左右
在剛剛過去的全國兩會上,人社部原副部長何憲透露,2017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在工資中的占比,有望進一步提高,從40%增長到45%左右。此外,機關事業(yè)單位工資的地區(qū)差距還比較大,一是發(fā)達地區(qū)和中西部地區(qū)存在較大差距,二是層級比較高的機關單位和層級低的縣鄉(xiāng)等機關單位存在較大差距。
因此,從2006年起,國家對津貼補貼進行了規(guī)范。日前公布的“十三五”規(guī)劃綱要也明確提出,完善適應機關事業(yè)單位特點的工資制度。從目前看,完善工資制度達到了預期的目的。主要成效包括:一是完善工資制度配合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與企業(yè)養(yǎng)老保險制度并軌的工作已經(jīng)完成;二是改善了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占比從30%左右增至40%左右;三是向基層傾斜,建立鄉(xiāng)鎮(zhèn)工作補貼和縣以下的職務職級并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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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務員基本工資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
歷年務員工資調(diào)整:
1985年6月
由以級別定工資的職務等級工資制,轉到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內(nèi)容的結構工資制。結構工資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和獎勵工資四個部分;
1989年
國務院決定給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普調(diào)一級工資,并在此基礎上重點解決專業(yè)技術人員工資中的一些突出矛盾;
1993年10月1日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正式實施,國家干部變?yōu)楣珓諉T,按不同職能,將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分為四個部分: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其中,以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為主體;
1997年7月1日
經(jīng)國務院批準,機關行政人員基礎工資標準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機關新錄用人員的試用工資相應提高:大學本科生由每月70元提高到225元;碩士生由每月97元提高到260元;博士生由每月105元提高到290元;
1999年7月
基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級別工資標準由10級至1級每月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
2001年1月
每人每月180元的基礎工資提高到230元;15級至1級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的級別工資,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
2001年10月
原來50元至480元的職務工資標準提高到100元至850元;
2003年7月
職務工資由100元至850元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
2006年
實行職級工資制,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列入基本工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10月1日
《關于調(diào)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實施,職務工資標準由現(xiàn)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別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級別工資各級別起點標準由現(xiàn)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別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