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工傷死亡賠償標準,臺州工傷保險條例全文【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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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標準

1、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至六級傷殘:

經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五級支付30個月,六級支付25個月。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五級支付30個月,六級支付25個月。

2、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的:

七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七級支付10個月,八級支付7個月,九級支付4個月,十級支付2個月。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七級支付10個月,八級支付7個月,九級支付4個月,十級支付2個月。

3、職工因工死亡:因工死亡職工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60個月的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注:1、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按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fā)。

2、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辦理條件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職工經治療醫(yī)療終結期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在3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鑒定為1至10級傷殘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因工傷死亡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工傷醫(yī)療費報銷)

1、認定為工傷職工

2、職工工傷醫(yī)療終結期滿不需做勞動能力鑒定的。

辦理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1份;

2.身份證復印件1份;

3.醫(yī)療費用發(fā)票原件;

4.費用匯總清單1份;

5.原始病歷出院記錄復印件1份;

6.《臺州市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原件1份;

7.申請人的開戶銀行和帳號。(口頭告知經辦人員)

辦理流程

1、申請人申請:申請人到社保辦理窗口申請并提交上述辦理材料;

2、受理:收到申請材料當場完成申請材料的受理工作;條件不符,不予報銷并告知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材料不齊全的,當場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補正材料;

3、審核:當場分析材料,核實真?zhèn),審查申請人享受待遇資格,剔除不能報銷或不合理的醫(yī)療費用,按規(guī)定計算傷殘待遇標準,當場打印工傷待遇結算表;

4、復核:對已經完成審核的工傷待遇當場復核,如錯誤退回重新審核;

5、簽字確認:已經完成復核的工傷待遇結算表當場交申請人簽字確認,申請人核對銀行帳號和戶名。無誤后當場返還結算表參保單位聯和參保職工聯。此業(yè)務對外現場辦結。

辦理地址及時限

辦理時限:審核通過,即時辦理

辦理地點:

臺州各區(qū)縣市的社會保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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